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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清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7024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发〔2018〕6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12-24 09:51:14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进文化大市建设,根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市文广新局开展了乐清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评审和公示,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将 “泛川派古琴”(传统音乐项目)列入乐清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命名“乐清市曲艺传承基地”(乐清鼓词项目)、“乐清市乐成实验中学非遗教学基地”(乐清细纹刻纸项目)为乐清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抓紧制定各项目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工作,为乐清市建设“文化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

乐政发〔2018〕62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清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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