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刊登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
时间:2018-12-27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距离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登记启动时间已不足5天,乐清市经普办于12月26日在《乐清日报》刊登了《关于开展乐清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为普查登记宣传造势。

公告就普查时间、普查对象、普查主要内容及普查方式进行告示,对依法普查进行强调,明确要求普查对象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积极配合,如实申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调查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

刊登普查公告有利于促进社会公众对普查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全社会对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经济普查正式登记提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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