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建项目资金实行计划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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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更好地落实《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改善我镇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建项目资金实行计划申报。 希你们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每年4月份、10月份前做好申报工作,暑假(寒假)期间完成项目施工,并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审核后资金计划执行,超投资计划的将不予补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
附件:柳市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建项目资金申报表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乐清市教育局 柳市镇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 附件 柳市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建项目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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