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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现年度考绩“四连冠”

发布日期:2018-02-14 12 :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14日,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再度被乐清市委、市政府授予2017年度市直单位工作“优秀单位”。至此,该局已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连续四年都被评为市直单位工作“优秀单位”,荣获考绩工作“四连冠”。

去年以来,在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在乐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局坚持服务为根本,管理为基础,扎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整合资源配置,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核实全市纳入统一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房产332处,办公用房专项考核督查112家。二是深化“平安大院”建设,强化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处理信访事件137批次1286人次,大中型信访次数下降75%,出入管理登记人员近30万人次,完成会务安全维稳4000多场次。三是开展节能技改,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分别下降2.3%、2.1%、3.5%。四是严控接待标准,圆满完成公务接待工作。完成公务接待265批次4563人次,其中省部级任务7批次263人次,保障大型活动12场。接待餐饮服务进机关食堂达90%以上。五是细化管理服务,提升后勤保障质效。承办会议服务5872场次,与会人员20万人次,其中接待大型会议23场,中型会议761场。六是共享服务资源,切实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助力“美丽乐清”,美化绿化环境。增强市民活动中心管理服务能力。市民活动中心保障培训活动人员约65万人次。七是贯彻公车管理规定,加强车改后留用公车监督。完成留用公车统一喷涂标识498辆,应急调研出车任务300余次。

此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荣获2017年度“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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