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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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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2018年工作思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我局每个科室都明确了一位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信息发布先交领导审核,再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为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2017年我局关停了“乐清统计信息网”网站;规范信息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完善信息发布领导审核机制,及时更新内容和有序发布。 (三)强化业务培训。我局专门邀请温州市统计局领导来乐清培训和指导统计业务,组织各专业人员和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如何撰写政府信息和政务动态,提高大家的业务能力和写作水平。 (四)及时公开更新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制度精神,对统计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我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文件、统计分析、统计信息、政务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9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49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40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政务动态、统计分析等五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号。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统计局”网页可查阅我局相关信息。关注“乐清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局的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市民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我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及时便民原则,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落实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 七、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统计工作不断发展。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开展及参加相关专业的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撰写信息水平。细化任务,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二)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好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媒体等公开形式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公开信、宣传单等一些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新形式,及时主动向市民发布信息。 (三)切实强化检查监督。严格遵循“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信息审批发布流程,定期或不定期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乐清市统计局 2018年1月3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乐清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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