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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景区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9/2018-182719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综合类
  • 文号:
  • 乐旅〔2018〕9号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2-28 15:34:55
  • 有效性:
  •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市景区森林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的发生,保证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和谐稳定平安的旅游环境,现就长期做好景区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景区森林消防工作,全面部署落实上级单位关于加强景区森林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要绷紧景区森林消防这根弦,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全面维护景区安全稳定。为维护旅游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环境,为全市人民的美好生活尽职尽责。
  二、立足预防,消除隐患。
  各景区要常年不懈,做好辖区森林消防工作。中雁景区、灵山景区和淡溪生态文化旅游区的核心景区是工作重点区域,森林防火戒严期、节假日和市重大任务阶段是预防重点时期,要专门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各管理所要建立专门消防队伍或灭火协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森林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查找消除安全隐患。砍伐清理主要游路两侧的防火隔离带,检查和补充消防器材,加强景区森林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工作,杜绝火灾发生,在森林消防戒严期内要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把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作为预防工作的核心来抓,将各种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各景区加大科学防火、安全扑火的宣传教育力度,悬挂宣传横幅、设置警示牌、张贴防火禁火通告和流动车辆广播,充分利用景区电子屏定时播放防火知识、森林消防法律法规等来提高广大游客的森林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提醒游客严禁景区用火并注意人身安全。
  四、高度戒备,科学扑救。
  景区管理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切实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讯设备24小时通畅,一旦发生险情,立刻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和风景园林科,并迅速组织人员在当地乡镇街道统一调度下实施扑救。风景园林科立即向市森林防火部门和局领导报告,并做好灭火工作的人员协调和沟通反馈。在景区安排值班的时间段,要做好巡查,发现火情,值班组领导要第一时间要组织扑救。发生火情不得瞒报和迟报,坚决防止火灾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为加强景区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特成立景区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志良
  副组长:张 慧  仇保雷  张卓鹏  郑亦东  李银冬  郑芝  陈艳
  成 员:张建钊  陈清露  陈银曹  杨湘江  郑柏樵  傅湖乐  李淑娇  王佩娟  林建周  支绍美  吴建秀    
  下设办公室,郑柏樵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管理所成立巡防扑救分队,所长为分队长,所员为成员,独立开展森林消防巡防和扑救工作,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森林消防工作细分、实施到位。
  六、坚持制度,完善工作。
  各管理所建立景区森林消防安全巡查制度,保证巡防的正常开展和火情的及时处置,建立巡查记录台账,风景园林科要做好督查。局机关人员要按照本文件精神,保证森林消防工作长期有序正常开展。


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印发

 

乐旅〔2018〕9号关于做好景区森林消防工作的通.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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