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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根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实际,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促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阳光政务的重要内容,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7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执法监督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我局政府信息。 2.公众媒体。我局在乐清日报上设立《市场监管》专栏,同时在其他报纸杂志上不定期发布市场监管相关信息。 3.微信。我局设有微信公众号“乐清市场监管”,不定期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信函申请和网络申请等,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局今年共接受5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按时向申请人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全部维持原政府信息公开结果。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漏补缺不够,个别信息未能第一时间进行更新,维护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7〕33号)和《关于印发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等实施办法的通知》(乐政发〔2017〕62号)有关要求,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依法阳光行政的重要内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前审查,扎实推进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网格,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相关科室、基层站所,明确责任人,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则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信息公开质量再有提高。 四是按时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认真对待每一封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审查、及时交办、按时回复,并耐心向申请人做好答复与解释工作,争取不发生或者减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局无发生其他需要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