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学〔2018〕1号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学校心理辅导站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2016修订)》(浙心指〔2016〕9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教办体〔2016〕55号)的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心理辅导优秀站的学校开展了评估工作,评出学校心理辅导优秀站6个,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城东第二小学心理辅导站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附属学校心理辅导站 南塘镇中学心理辅导站 柳市镇第三中学心理辅导站 柳市镇第四中学心理辅导站 清江镇第一小学心理辅导站 希望上述学校再接再厉,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争创温州市级以上等级心理辅导站。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乐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