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税收营商环境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税收营商环境调查的通知 |
各位纳税人: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找准税收工作的“痛点”,切实优化我国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将开展税收营商环境调查(以下简称调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开展税收营商环境调查的通知》和省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税收营商环境调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此次税收营商环境调查(以下简称调查),确保调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此次调查采用二维码问卷调查形式,纳税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调查。 二、调查对象。本次调查对象为2017年度纳税额10万元以上单位纳税人。具体名单由各税务分局通知参加调查对象。 三、调查时间。调查时间从2月5日到3月13日,各税务分局将分批次通知,避免纳税人集中填写造成系统拥堵。 四、调查对象信息维护。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及办税人员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存在变更或者错误的,请及时联系税务分局管理员开展信息维护工作,对错误信息进行补录、修正,确保资料准确无重复。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8日 浙江省温州市问卷二维码 |
征集部门: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办) | 发布日期: 2018-02-09 17:22:11 | 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