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乐清 > 方志·年鉴 > 市志年鉴 > 乐清年鉴 > 2017 > 中共乐清市委
  • 成文日期:

农村工作

发布日期: 2018- 03- 14 11 : 32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房抵押贷款试点    2015年12月,乐清市列入国家级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并获“2015年度温州市优秀改革项目”称号。2016年,全面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确权颁证、价值评估、风险补偿、抵押物处置等配套政策建设,有效融通农村资产、撬动农村经济、普及政策红利。至年底,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51.22亿元,比年初增长21%,惠及农户18786户。贷款余额居全国首位,占全国59个试点县(市、区)贷款余额总量的1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016年,投资2.05亿元,完成119个村建设,受益用户26450户。至年底,全面完成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共投入资金11.03亿元,524个村完成治理,受益农户95827户,225个村竣工验收,108个村运维移交,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建制村覆盖率100%,接户率达85%以上。连续3年获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胜县。2016年度获评温州市唯一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完善了“回头看”机制。牢固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注重长效维护,出台了《乐清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乐清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法得到省农办肯定,《乐清市查补农村生活污水短板促提升》一文在《浙江农办简报》(第23期)上发表。

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精品示范创建,修订了《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乐政办发〔2016〕36号)。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路一景观、一线一主题”。完成美丽乡村精品线1条,精品村21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完成省第二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黄塘村的建设,启动了省第四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南閤村的建设,古民居、古牌坊修缮取得阶段性成果。淡溪镇获评浙江省第一批美丽乡村示范乡镇,淡溪镇梅溪村、雁荡镇松垟村、大荆镇下山头村、清江镇北塘村等4个村被评为浙江省美丽乡    村特色精品村。   

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    开展7个村省级试点、98个村温州市级试点,2个乡镇整乡整镇垃圾处理,市、镇、村三级制定了实施意见、方案,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工作。全年共建成4座太阳能沤肥房、2座垃圾资源化处理房、购置2台机器设备、设置490个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备2190个户用垃圾桶,购置6台电动垃圾运输车。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村覆盖率已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村覆盖率达15%,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在试点村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运行系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于12月24日播报、肯定了乐清市梅溪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工作。在抓好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同时,继续深入实施清洁乡村行动,对建成区外的655个村庄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获评2016年度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优胜县。

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2016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并发出了《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乐委办传〔2016〕49号),将指导性培训计划落实到乡镇、街道。通过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充分调动培训基地、民办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基地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努力建立“培训基地出单、培训人员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机制。强化部门协调服务功能,提高农民就业创业水平。全年共培训3386人,超额完成温州下达的年度任务,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212人,转移农民就业技能培训1174人,发放培训证书3062本,培训后有1159人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转移就业率98.7%。

扶贫开发工作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统筹扶贫资金1.2亿元,用于加强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山区经济发展项目。安排扶贫重点项目 40个,一般扶贫项目96个,补助扶贫专项资金2482万元,温州市级扶贫项目7个,补助资金127万元,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挥金融扶贫对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的作用,全年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9200多万元,受益农户2066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以低收入农户为重点帮扶对象,创新帮扶机制,采取领导挂钩、企业、部门结对等形式,切实抓好结对帮扶、“干部能人帮户”和革命老区慰问“送温暖”活动等载体,不断推进社会化帮扶活动,共筹集帮扶资金800多万元。开展精准扶贫,实施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拟定全市低收入农户重点帮扶对象11944户,22573人。针对原“4600元以下名单”中剩余的3516户,6180人,分析贫困原因,通过实施精准帮扶措施,全部调出。开展缓解“因病致贫、返贫”工作,出台了《乐清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救助办法(试行)》(乐政办发〔2016〕44号),明确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据统计,2016年有2780多人申请补助,发放救助资金1750多万元。同时,拨付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因灾、因病低收入农户补助,对因病、因灾低收入农户给予经济扶持。开展光伏小康工程,在仙溪高余村和淡溪镇梅溪村开展光伏小康试点工作。利用2个村村办公楼楼顶等空闲场地,采用财政资金折股量化的方法,推进光伏扶贫工程,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又解决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农家乐”乡村旅游    推进精品项目建设和星级评定活动,完成了12家乐清市级农家乐一、二星级经营户(点)的星级评定工作,并向温州市申报2家三星级农家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培育工作,乐清市四都贤招农庄酒店装修与改造、乐清市虹桥月亮湾渔庄餐馆休闲与营销设施建设改造、乐清市虹桥竹园山庄餐厅扩建与住宿装修、乐清欣源农庄休闲与游乐设施改造、乐清市桃源农庄改建、乐清市雁荡镇清逸宾馆改造等6个农家乐精品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加大农家乐宣传推进力度,利用当地旅游资源,举办清江李花节、雁荡环山生态休闲园首届创意稻草人节等一系列节庆活动,成功举办温州市2016年农家乐厨艺大赛、乐清市2016年农家乐美食展销暨农副产品博览会。

村级集体经济    制定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乐领办〔2016〕3号)和《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意见》(乐财发〔2016〕16号),制订各年度详细计划,明确具体目标、具体任务、具体项目和完成时限,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50亩用地指标,扶持薄弱村转化。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乐财预〔2016〕16号),设计了项目谋划、项目申报、项目预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补助的工作流程,实行项目化、规范化管理。2016年通过项目转化57个村,运转经费补助转化161个村。

 第一书记(农村指导员)选派、督查工作    从市直单位抽调了139名优秀机关干部派驻到“软弱落后村”“扶贫重点村”任第一书记、农指员,并认领问题,解决困难。122名第一书记已帮助解决驻派村重点难点问题194个,上报领办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帮扶等项目353个,已完成198个。获评2016年度省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

 “信联信惠农贷”行动计划    有序推进“信联信惠农贷”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完善信联信惠农贷考核办法,引入政府风险补偿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12月31日,累计投放户数4579户,累计投放金额8.13亿元,无逾期不良贷款。

 “廉政文化进农村”创建    市农办联合市纪委对乐清市第五批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进行了考核评选,新命名了虹桥镇溪西村等5个村为“温州市级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命名了柳市镇岙底村等13个村为“乐清市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加大了廉政文化进农村的宣传力度。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