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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绩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8- 03- 14 11 : 39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6年,乐清市在温州县(市、区)年度综合考绩中为优秀档次,并获评主要经济指标考核优秀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连续2年实现考绩“满堂红”。温州考绩项目“全线飘红”,在74项考绩项目中,获得第一或并列第一的有29项,占比39.2%,获得第二的有13项,占比17.6%,为夺得“四区两市”考绩总分第一奠定胜势。

市考绩办法制定实施     制定并实施《2016年度镇(街道)和功能区考绩办法》和《2016年度市直单位考绩办法》。根据承接温州县(市、区)考绩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深入对接重点部门、乡镇(街道)和功能区,完善全市考绩体系和考绩方式方法。在乡镇(街道)、功能区考绩办法方面,综合考虑各地的发展基础、发展定位和发展重点,加大差异化考核和承接上级考核内容,同时精减考核项目,突出重点,明确导向,提高考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在市直单位考绩办法方面,突出落实温州考绩责任的重点部门、重点权重、重点赋分,强化各迎考单位的牵头和联动责任;完善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简化加减分项目,切实提高考绩精准性;同时,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五市六城”目标责任、亮点项目、“补短板”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确定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作为市直单位考绩的重要内容,并将固定资产投资、“五水共治”、深化改革、审批服务等实行专项工作考核。 10月,市委市政府对“大拆大整”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后,立即着手研究制定《2016年度乡镇(街道)、功能区“大拆大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等专项考核办法,实行即期考核,进一步明确考绩导向和工作要求。

温州市考绩责任落实     突出市级相关单位落实温州市考绩项目的牵头责任,合理设置其他相关单位的联动配合责任,有效形成迎考工作合力。同时,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建立了对市四套班子领导的督考机制,将工作压力层层传递分解,落实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市领导、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和功能区各个层面的考绩责任,强化考绩“一盘棋”格局。

考绩过程管理     围绕年度考绩要求,建立考绩项目动态督查考核机制,执行“月考核、月排名、月通报”,强化抓过程、抓具体,每月排名通报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及有关部门落实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乐清日报和政府网上公布,每个月分析研判县市区排名通报的重点指标和数据动态,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部署参考,及时督导责任部门抓重点、抓差距、抓落实。定期梳理汇总各部门单位考绩指标,紧抓落后指标、落后单位。汇总12月未列温州市前2位或进度靠后的考绩指标项目,供市分管领导有针对性对落后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推进了温州各项考绩目标任务的落实,形成了上下合心合力、     全力以赴抓考绩的良好氛围。

        《市委市政府2016年重要工作分工责任制》落实     对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报告和两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内容进行责任分工落实,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全年工作督查。

         专项督查    做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督促落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大干三季度”的要求,实行半月一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提速提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承办“电视问政”活动2场,开展了“大拆大整”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清零”工作、甬台温输气(油)管道和高速公路复线乐清段工程建设、疏港公路虹桥至乐成段建设、温州市重点交通项目政策处理工作、政协十二届五次大会发言落实情况、“两路两侧”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清和公园房屋拆除工作、农业“三资”审计、档案工作等督查专项行动,定期不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向市领导汇报。特别是10月中旬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以来,市考绩办制定了全市督查考核方案,实行重点督查、全程督考,坚持一线工作法,现场踏查每一处重点拆整点,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定期通报乡镇(街道)、功能区重点“大拆大整”点拆整情况,确保各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交办事项和批示件督查     落实省委、温州市交办事项,对上级督查任务,采取专门对接、专人落实、专题报告,做到督查一项,办结一项、报告一项,确保上级交办的督办事项办结率达到100%。做好市委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规范“1+5+5”办理时限要求,落实领导批示件即收即办制,强化落实刚性,按时报结反馈,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相关情况。以媒体督查为载体,利用媒体曝光营造舆论氛围,开展《今日聚焦》《新政聚焦》《电视问政》等栏目曝光问题的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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