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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 2018- 03- 14 14 :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     制定《乐清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2016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开展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出台《乐清市城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采取第三方测评考核方式,实地测评城乡文明创建水平,开启“全域文明创建”模式,推动各乡镇、街道文明创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动建立“非法小广告”管理、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四小车”整治、建筑垃圾管理、空中管线整治、流动摊贩和夜市排档管理、城市道路开挖管理、市政道路和绿化养护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小区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十大长效机制。保持督查常态,全年共开展50多次全市性督查活动,形成《联创督办》133期,《联创专督》14期,编发责任清单58份、问题清单42份,获得20份温州、乐清市领导批示件,全方面、多角度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出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推动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挖掘好人事迹,建立市级、乡镇(街道)、村居等三级好人好事发布平台,常态化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挖掘产生110例好人事迹,成功入选“浙江好人”8例,高鹏程获评“2015感动温州十大人物”,王志斌获评“2015感动温州十大人物提名奖”,杨铭安获评“2015感动温州十大人物致敬奖”,葛林平获得“第五届温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高鹏程、顾海丹、李紫燕、梁鸳鸳、七里港派出所(团体)、翁浩义、杨建兰、杨铭安、叶定献夫妇、虞一杰等10位获“首届乐清市道德模范”称号。深化诚信主题,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启动建设东路“文明诚信一条街”创建,不断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建设乐清市“公益广场”和宋湖里坊“志愿驿站”,开展“友善传递”“微公益”“文明平安双巡查”活动。紧扣好家风好家训主题,打造景贤社区好家风好家训传承示范基地。推进文明家庭建设,创建全国“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各1户,候选“全国文明家庭”1户。围绕“迎接G20人人讲文明——做文明有礼浙江人”活动,深入实施“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排队守秩序、礼仪待宾客”四大活动,创新推出“礼让斑马线”4×100天全域文明接力活动,开展万名民兵、千名长者、千名巾帼共建“美丽文明平安乐清”活动,组织文明礼仪大讲堂“五进”巡讲,《人民日报》刊登了题为《乐清精细城市管理、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让文明创建变成百姓实惠》的报道。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修订完善乐清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乡镇(街道)、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和测评体系。推出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办“道德讲堂”活动,加强“两新”组织文明单位创建,新增乐清市级文明单位46个。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乐成街道秦垟南村培育全国级文明村,岐元村、夏林头村、上灵岩村、东斜村等4个村培育成省级文明村,新增温州市级文明村22个、乐清市级文明镇(乡、街道)5个、文明村39个。开展乡村大讲堂活动百余场,开展双百结对·共建文明等活动,推进“十星级文明示范户”“五美乡村”创建,按照温州市移风易俗统一部署,启动移风易俗示范镇(街道)、村创建。开展“幸福社区”创建,创成星级以上“幸福社区”22个,其中四星级11个,乐成街道民丰社区成功创建五星级“幸福社区”,创成“美丽小区”12个。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评选“示范文明校园”“美德(最美)少年”,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优秀案例和优秀童谣征集评选,开展“好人进校园”“微爱留守·牵手六一”“大手牵小手·文明我先行”活动,举办“我们的节日·清明小报”比赛,艺术节朗诵比赛暨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编发《乐清市优秀童谣汇编(一)》。拓展“春泥计划”基地,首创“春泥计划”进文化礼堂模式,加强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管,新增乡村学校少年宫9所,全市共有30所,实现全市“一镇(乡、街道)一宫”100%全覆盖。加强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构建多层次、多平台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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