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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 2018- 03- 14 10 : 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立完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和党委主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确保责任真正落地。牵头召开镇街及重点市直部门主体责任专题汇报会、全市乡镇(街道)和部门党(工)书记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交流汇报会。强化对市直单位和镇街责任制考核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512个,发出整改意见书105份;对2015年度责任制履行不到位的3个“重点整改”单位予以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7个考核落后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廉政文化宣传教育  注重抓早抓小,落实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共开展新提任、转岗的中层干部廉政谈话380余人次,“拉袖子”谈心提醒1730人次。制作拍摄《除作风之弊,扬清风正气》作风效能专题片,组织全市2000多名党员干部观看。组织31批次1650多名工作人员参观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和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加强“清廉乐清”品牌建设,构建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微博“六位一体”宣传平台。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配齐配强巡察力量,全面开展市乡两级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完成83个村、2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整改单位、2家2015年考绩落后单位、10家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巡察。共接访或约谈村干部、举报人、村民等1800余人,受理信访件508起,发现问题795起,已解决657起。查处涉及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非法转让土地、贪污贿赂、廉洁自律等农村案件3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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