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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 2018- 03- 14 10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法制工作监督  就“交通治理”进行“人民听证”,继续推进市政府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创新法律监督,首次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关注金融安全,专题监督法院金融案件审判工作。开展对公检法司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专题调研《禁毒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消防安全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依法对6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5件、225人次,及时进行转办督办。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许可审查工作。协助温州市人大对《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开展立法评估。

  财经工作监督  听取市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财政运行情况的报告,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对上半年经济运行和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各项专题调查研究,掌握相关情况,向市政府提出针对性建议。组织市人大代表实地视察部分市重点工程项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进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科学决策,强化要素保障,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开展计划草案初审工作,提出计划审查报告草案,为大会批准计划草案提供审查依据。

预决算工作监督  首次建立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聘请27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审计师以及部分人大代表、部门与乡镇财务工作者为专家组成员,对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禁毒办、市移民安置办5个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查。45个部门预算列入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监督审计部门开展乐清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在《乐清日报》上公开。超预算拨款、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50多个问题曝光,接受全社会监督。年末,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全口径预算监督,审查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乐清市政府性债务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加强财政绩效监督,对近3年全市62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展财政绩效专项审查与监督。

教科文卫体工作监督  就“学前教育”问题进行“人民听证”,助推本市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育财政投入情况专题调研,摸清全市2011年—2015年教育财政投入情况,提出“十三五”期间乐清教育财政投入的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提供市委常委会决策参考。开展民间信仰和民俗文化专题调研。开展医疗卫生建设工程、“同心同行,共建和谐”宗教事务、大气污染专题视察。

农资工作监督  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人民听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精准扶贫。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专项督查、公路两侧绿化工作督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跟踪监督、“五水共治”工作“清三河”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农业“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铁皮石斛特色小镇、水利建设、旅游和民宿建设工作专题调研活动。

城建环保工作监督  就“垃圾处置”工作进行“人民听证”,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助推市重点项目超额完成任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监督。专题调研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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