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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

发布日期: 2018- 03- 14 14 : 52 浏览次数: 字体:[ ]

口岸开放工作  乐清湾港区南区一期工程2个5万吨级(兼靠10万吨级)码头已建成开港;浙能电厂2个3.5万吨级(兼靠7万吨级)码头也已建成。为加快推进乐清湾港区临时开放工作,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和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递交了《关于申请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口岸临时开放的请示》和《关于申请浙能乐清电厂卸煤码头口岸临时开放的函》,同时乐清市政府向温州市政府呈报了《关于要求同意并转报审批乐清湾港区临时对外开放的请示》。温州市政府也多次召集各查验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了乐清湾港区临时开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会议明确了各查验单位临时办公、生活用房选址、数量、大致装修要求。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根据各查验单位报送的办公要求进行汇总,开始咨询价格并梳理价格清单。待综合楼辅楼验收后,将进行装修和具体设备设施的采购。同时,根据各查验单位相关要求,乐清湾港区临时开放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

反走私综合执法  坚持“突出重点、宽严相济”,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选择重点时间、地区对重点商品开展专项行动。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建立了打击走私行动领导小组,并于2016年集中开展了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和打击走私卷烟“百日会战”联合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开展综合执法80余次,累计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累计出艇、出航30余次,巡航1500余海里,检查各类运输船只300余艘次,始终保持了海上执法威慑力。全市共查获成品油走私案件7起,缴获非法成品油1350余吨。查获走私烟案件27起,查获走私卷烟1212.6条。

反走私宣传  乐清日报、乐清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对反走私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联合联查行动作了专题报道,在全社会形成认同、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坚持深入基层,进村入企,通过开展咨询服务、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进出口企业法人及群众的守法诚信意识。各乡镇、街道及海关、边防、工商、海事、渔政等有关部门通过播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及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分层次、多渠道地向干部群众进行反走私宣传,全年共发送手机短信1万余条、派发宣传单1000份、悬挂横幅130余条,举办宣传座谈会、报告会等10余场次。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自觉性。对典型走私案件,在电视、报刊上予以曝光,加大教育和震慑力度。

企业进出口管理  通过引导和分析,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确保企业早参加、早行动、早受益。开展海关AEO类企业培育工作,深化高资信企业培育力度,帮助企业“资格升级”。全年共举办进出口企业培训班2期,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海防管理  全面落实年度建设任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建设地点(地段)、工程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组织建设单位、设备厂家及边海防部队深入实地勘察,做到慎重实施。8月底,顺利完成了蒲岐(东门村段)海防执勤道路工程验收工作。加强对已建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在项目建成后,按照《浙江省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海防建设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检查验收项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已建设施的维护保养,按照浙海防办〔2012〕1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海防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后续保障。投入了大量经费,确保公安边防大队的县级监控中心和黄华、蒲岐、清江边防派出所监控站以及黄华女子民兵哨所监控站设备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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