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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红十字会

发布日期: 2018- 03- 14 16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6年,乐清市红十字会秉承和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根据红十字会章程开展了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人体器官(组织)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等一系列活动,被评为温州市红十字会系统关爱生命工作先进单位。

宣传传播工作  牢固树立传播人道理念,增强文化传播的责任意识,加强与媒体合作,建立重大活动参与机制,传播红十字好声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年信息被浙江日报刊登1条,温州晚报刊登2条,温州都市报刊登3条,钱江晚报刊登1条,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各报道1次,乐清市级媒体报道20次(条),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顾海丹(女)获11月“浙江好人”称号,扩大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应急救护培训  继续开展红十字公益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五进”活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开展。总计参加培训人数达14966人次,2750人获得了应急救护员证书。

人道救助工作  全年,市红十字会共向社会募集救助款111.1万元,各类支出63.9万元。其中用于全市各类贫困补助、大病救助、孤寡老人慰问共计52.8余万元,受益群众达700人。帮助解决了部分群众生产、生活等困难。

关爱生命工程  “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这两项都是造福百姓,保护生命健康的民生工程。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节日进行红十字关爱生命工程相关知识宣传。10月26日,市红十字会组织260多人在市区晨沐广场举办造血干细胞捐献并现场采集活动,采集造血干细胞捐献样本入库141人,专人负责,降低反悔率和流失率。2016年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零突破,总共捐献了5例。5月10日,海军某部驻乐清市黄华岐头山部队班长洪毅赴浙江中医院捐献造血干细胞,成为全市首例捐献者。7月13日,市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肖敏成为第二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8月30日,城南街道副主任(乐清籍)顾海丹成为第三例捐献者,同时还是浙江省第300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第四例捐献者乐清籍吴谦于12月20日捐献,第五例捐献者乐清籍章兵华于12月28日捐献。12月15日,市红十字会在全省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全年成功捐献8例人体器官,2例角膜(组织),完成人体器官(组织)、遗体自愿捐献登记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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