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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发布日期: 2018- 03- 14 16 :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6年,市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破解涉特殊主体执行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受理各类案件25408件,办结25036件。五年来,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2565件,办结90766件,结案标的额320.8亿元,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06.6%、104.4%和863.2%。

机构编制  2016年1月12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乐编办〔2016〕5号)同意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变更为民事审判第四庭,机构规格和职责保持不变。同年1月31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乐市编〔2016〕2号)同意市人民法院增设民事审判第五庭,增加中层职数2名。主要职责为负责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审理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

刑事案件审判  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12782件,判处罪犯17996人,其中2016年审结2528件,判处罪犯3317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共审结“两抢一盗”、绑架、强奸、涉毒涉黑等案件5569件。加强涉“五水共治”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4件,判处罪犯300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209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84件,判处罪犯105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对3802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150人。探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及时有效惩治犯罪。持续扩大刑事辩护范围,为1316名没钱请律师、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聘请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建立扬帆志愿服务帮教队伍,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2016年,少年庭被共青团中央、最高法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民商事案件审判  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3615件,其中2016年审结12493件,结案标的额100.2亿元。依法保护产权,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土地征收补偿等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案件954件。审结劳动报酬追索、劳动争议案件1071件,服务保障全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全国试点工作,依法审理涉农房流转案件,相关经验做法由最高法院向中办报送。妥善审理涉军案件,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军属合法权益,被评为全省维护军队军属权益先进集体。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率达14.9%、调解撤诉率42.9%,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五年来,共审结金融类案件6353件、民间借贷案件12452件,同比前五年分别增长10倍和1倍,其中2016年审结金融借款案件1590件,结案标的额48.16亿元,审结民事借贷案件3968件,结案标的额22.22亿元。加快“僵尸企业”处置,设立破产审判庭,探索市场化简易破产新机制,五年来共受理破产案件91件,审结72件,化解不良资产12.6亿元,盘活土地15.2万平方米。

行政审判  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633件,经法院协调后原告撤诉的173件,占27.3%,其中2016年审结176件。五年来,准予强制执行行政非诉案件3109件,其中审查环保类行政非诉案件862件,裁定准予执行690件。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平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获最高法院刊文并向全国推广。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201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88.3%。加强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定期通报行政案件败诉情况,促进“法治乐清”建设。

案件执行  五年来,共执结执行案件30338件,执行到位金额51.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6.1%和286.3%,其中2016年执结9323件,执结率87.5%,执行到位金额16.9亿元。推动成立乐清市解决法院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两年行动计划,打响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开展涉金融、涉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借助公安协控机制,抓获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142人。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共拘留842人次,判处刑罚13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建立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督促履行和“综治一票否决审核”机制,形成涉特殊主体执行“乐清经验”,获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批示肯定。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司法助推年”活动,纳入失信黑名单13711例,使“老赖”在置产置业、乘飞机高铁等方面受限,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涉诉信访工作  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坚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2016年,将平安护航G20杭州峰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化解信访积案23件,对4名违法闹访对象依法判处刑罚。

司法便民工作  全面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9.2%。立足群众需求,推广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推行远程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全面实行“零佣金”司法网络拍卖,处置房产、汽车、股票等各类拍品936件,成交额22.7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848万元,其中2016年成交426件,成交额11.9亿元。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在虹桥法庭设立家事审判中心,会同综治办建立家事纠纷诉前衔接、诉后回访帮扶等十大机制。

司法改革  按照省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批遴选入额法官51名。根据“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积极探索类案裁判指引,为司法责任制改革做好铺垫和准备。陆续出台盗窃、贩毒、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9种常见类案裁判标准指引,授权主审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案件审理推行繁简分流机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三集中”机制,推进刑事速裁机制创新,在市看守所设立速裁办公区,推行专业化审理,2016年共办结危险驾驶罪案件586件,平均审理天数4.7天。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快速化解民商事纠纷,简易程序适用率70.2%。推进裁判文书简化工作,共制作简式裁判文书、表格式裁判文书4526份。依托信息技术提升办案效率,改建高清数字法庭,探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开发裁判文书速成系统,实现裁判文书当庭生成,当庭宣判送达。庭审实质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以警察出庭作证为“撬板”,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7月,在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主持召开的全国政法干部学习会上,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向全国120万政法干警专题介绍乐清警察出庭作证经验,并先后两次批示肯定。

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出台服务乐清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帮扶涉诉困难企业等7个司法保障意见,助力金融改革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开展法官进金融、进企业活动,引导银企合作,加大调解力度,慎用保全措施,通过临时解封为50多家企业应急转贷9亿余元。针对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94件,反馈167件,优化公共决策。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法治文化进礼堂”活动,为白石、雁荡等20余乡镇(街道)群众提供点单式普法服务,以案释法,传播乐清法治好声音。成立“人民陪审员李西琴工作室”,搭建民意沟通平台,协助化解一批疑难纠纷。健全司法救助机制,新设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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