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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发布日期: 2018- 03- 16 15 : 41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6年,乐清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1337起,抢救被困人员207人,疏散被困人员294人,抢救财产价值4565.3万元,特别是成功处置了“5.31”液化石油气槽罐车泄漏燃烧、“8.17”高速苯槽车倾覆泄漏等安全事故,避免了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和社会舆论影响。

防火监督检查  2016年,制定出台了《乐清市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和《乐清市消防工作问责办法》,制定下发“五大领域”整治总方案和“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方案,出台居住出租房、民宿、网店等场所及民房电气线路的整治工作标准,部署开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为突出G20消防安保工作,确立了“坚决杜绝较大亡人火灾,严防亡人和有影响火灾”的总目标。全年,2家市级、12家县级、31家乡镇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6家市级、18家县级挂牌隐患区域基本整改;排查39家养老福利机构,关停11家、重建1家,13家公办敬老院全部完成消防行政许可,14家民办单位逐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按照“一院一策”梳理隐患、制定专档、落实整改;紧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累计检查单位8454家(同比上升131.43%),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17329处(同比上升13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18起(同比上升194.31%),临时查封单位590家(同比上升981.08%),责令“三停”单位237家(同比上升666.23%)。同时,延续2015年“双月攻坚”成效,在全市开展深化两类场所(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整治、提升改造和准入登记时间表,联合新居民局开展四轮镇街交叉大考核,累计核查居住出租房5620家、合用场所3580家。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有居住出租房78150家、合用场所21769家,分别完成整改68604家和19115家,对4.5万余家整治合格的两类场所实施准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7538家居住出租房予以停租(搬离),对2286家不符合要求的新增居住出租房拒予准入登记,累计搬离居住出租房处罚案件1843起(电瓶车处罚1400起),拘留428人,查封396户。7月18日,在柳市召开两类场所(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和电瓶车集中充电试点现场会,推广准入登记和集中充电区域建设;开发完善消防E网通APP,利用综治手机实行实时检查录入,加大两类场所的智能化动态管控;夯实两类场所技防物防举措,推进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手动火灾报警器等手段,超额50%完成年度工作指标。全年全市累计对4.5万余户两类场所实施准入登记,建成84个电瓶车集中充电区域,在建67个,并逐步在外来人口集中地推广普及。

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加快乡镇(街道)消防培训教育基地建设,落实实名登记和考试平台应用,对协管员、驻村干部、村两委和外来人口全部进行培训,并将房东培训情况作为居住出租房准入登记的前置条件。同时,在小区、社区、村居“拉横幅、贴标语”,在街面、广场、车站“发传单、设摊点”,累计张贴各类公告8万余张,发放宣传画册、资料5万余份,让火灾隐患的危害、火灾事故的教训以及“十个一律”的标准深入人心。利用微博、微信、短信等每日发布专项整治、安全提示等动态信息,特别是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劳密等场所每天落实电话提醒和短信宣传,强调开展隐患自查,落实主体责任,累计受益50余万人;加大媒体舆论影响,累计对1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4个重大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和161名拒不整改的房东、业主在各级媒体上全面曝光,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守卫平安”的宣传格局。

消防装备建设  2016年,购置到位5辆灭火救援车(1辆全进口压缩泡沫消防车、1辆18吨抢险救援车、1辆26吨泡沫车、1辆全地形抢险救援车、1辆53米云梯消防车),配齐配强个人防护装备和种类丰富的特种救援器材。此外,争取到大荆中队营房修缮经费,推进柳市中队营房翻新改造(已申请争取中央财政投资58万元、地方财政投资40万元),并全面完成所有中队电子围栏、高清摄像头及4G音视频传输记录终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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