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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 索引号:
  • 001/2018-18292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财执法〔2018〕85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18-03-19
  • 有效性:
  • 有效

投诉人: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东港八路33号

被投诉人: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南大街里瑞巷2号

被投诉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乐清市大荆溪防洪一期工程闸门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CG201712A03,以下简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于2018年1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通知对投诉材料补正后,本机关于2018年1月29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诉称:一、预选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存在有利害关系。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市2015年度4个农村圩区工程设备统一招标采购中标单位,平湖市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关系。本次评标委员会人员中有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人员陈建伟专家参与评标,我公司有理由相信本次评标有失公平的违规行为。二、预选中标人没有所投(液压)翻板闸门的专业能力。本次招标的项目为乐清市大荆溪防洪一期工程闸门采购及安装,需要翻板闸门25扇、工作闸门2扇、检修闸门2扇、久防引水闸(铸铁闸门)1扇。也就是说作为本项来说,翻板闸门的生产能力对本项目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招标文件第四条第2款对投标供应商资格邀请里也提到“投标供应商须为闸门制造者”。然而经我公司调查,中标人却完全不具所投(液压)翻板闸门的生产能力。另,被投诉人在质疑回复中指出“经核实,招标文件中规定本项目范围内的产品若供应商自己没有资格生产的允许外购”,该回复意见已经明确告知我们,中标人是没有(液压)翻板闸门生产能力。这同时与招标文件的对投供应商资格要求是不符的。无论从项目本身的专业性角度来考虑,还是从招标文件自身的规定来说,(液压)翻板闸门生产能力是中标人的必备条件,其对本项目的完成至关重要,可以说本项目的成功就在于(液压)翻板闸门生产能力,而被投诉人却对该专业能力置之不顾,确定一个毫无(液压)翻板闸门生产能力的公司为预选中标人,匪夷所思。三、中标人既然无(液压)翻板闸门生产能力,那必然无法提供相应的业绩。要求财政部门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确定中标人。投诉人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提供了质疑函、质疑回复等证据。

被投诉人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辩称:本项目是我单位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7年12月6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征询意见公告,期间收到潜在供应商针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条款的反馈意见,于2017年12月14日对该供应商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2017年12月14日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12月20日收到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申请函,于2017年12月22日对该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本项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因采购人对部分采购需求进行调整,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了所有招标文件的接收人。至投标截止时,无供应商对最终修正后的招标文件条款提出异议。本项目于2018年1月11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得分汇总结果,推荐中标供应商为: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发布了中标公示。2018年1月12日我单位收到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质疑函。提到此质疑函后,我单位及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解核实。2018年1月19日,我单位与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的质疑作出了回复。现相关的投标文件和评审资料封存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内。针对投诉内容我单位做如下说明:1.关于预选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的组织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投诉事项。我们认为评审人员陈建伟与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不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2.关于预选中标人没有所投(液压)翻板闸门的专业能力的投诉。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闸门制造商”和“本项项目采购范围内的产品若供应商自己没有资格生产的允许外购”,没有要求必须为(液压)翻板闸门的制造商才能参加投标,因此只要是闸门的制造商均可参加本次投标,中标人符合投标资格要求。3.关于预选中标人既然无(液压)翻板闸门生产能力、那必然无法提供相应的业绩的投诉。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已对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进行慎重评审,评出业绩分。

被投诉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辩称:我中心受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乐清市大荆溪防洪一期工程闸门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该项目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9:30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采购人对部分采购需求进行调整,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并以及书面形式通知了所有招标文件的接收人,至投标截止时,无供应商对最终修正后的招标文件条款提出异议。2018年1月11日乐清市大荆溪防洪一期工程闸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共有4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本项目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全程监督。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得分汇总结果,推荐中标供应商为: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1月12日采购单位对采购结果进行了确认后,我中心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中标公示。2018年1月12日我单位收到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的质疑函,质疑中标供应商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所投(液压)翻板闸门的专业能力,不具有所投(液压)翻板闸门的业绩工程案例,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评分要求。接到此质疑函后,采购人及我中心十分重视,针对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的质疑内容进行了相关了解核实。采购人及我中心根据相关核实情况,并经充分研究讨论,于2018年1月19日对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的质疑作出回复,驳回了投诉人的质疑。因在本项目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统一讨论、认定,并根据认定情况进行评分。中标供应商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三个业绩,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其中一个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另二个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共得8分。本项目在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比较,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技术资信分、商务分均排第一,充分体现了评标委员会对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投标产品的认可程度,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也进一步体现了择优原则。综上所述,乐清市大荆溪防洪一期工程闸门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据此,我们认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应予以尊重与维持。

中标供应商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述称:一、我公司与评标委员会之一的陈建伟同志素未相识,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陈建伟所在的浙江广川咨询有限公司曾在2015年对我公司中标的工程进行监理,但陈建伟与该项目毫无任何业务关系,双方公司都是为甲方服务的公司,平行的地位,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更不可能会影响到本次项目的开标,若按照投诉人的说法,岂不是只要是广川公司在建工程,我公司都无法参与投标了的道理?由此可见,本项投诉完全没有道理。我公司认为本项投诉毫无事实依据。二、我公司拥有水利工程建设行业中必须的资格证书,现拥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中型平面闸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07-001-00345)、水利部颁发的各种启闭机使用许可证(中型液压式启闭机使用许可证证书SXK55-013-2013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能力证书SFF-2017-03等。我公司还拥有诸多自主知识自产权的专利证书:液控翻转钢坝闸门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120350498.6)、整体式液压启闭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120285615.5)、手电两用集成式液压启闭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120285641.8)等。我公司拥有加工制造液压启闭机和闸门的专用设备及技术人员,2017年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企业主体信用等级为水利机械制造AA级。我公司无论从技术专利、专用设备及技术人员方面可以明显判断出,我公司是完全有能力生产制造投标标的物,并且投诉人也在相关的政府采购平台查询到类似的工程业绩。投诉人主观臆测,推断我公司无专业能力的投诉毫无事实依据。三、我公司在标书中提供了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验收资料等完整的业绩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一致确认。投诉人提交的所谓调查,不足以说明我公司的全部业绩内容,投诉人以偏概全来否定我公司的业绩,这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CG201712A03),2017年12月14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5日发布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于2018年1月12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投诉人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对中标结果不满于1月12日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月19日作出书面答复,表明本项目采购公开透明、程序合法,驳回了投诉人的质疑事项。

二、投诉人认为中标单位2015年在平湖市中标的农村圩区工程设备项目监理单位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而本次评审委员会中的业主代表陈建伟是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本次评标公平。但经审查,该业主代表为采购单位依法派遣参加评审,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所述的应当回避情形,投诉人也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说明应当回避。投诉人关于预选中标人与评标委员的组成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投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经对评审人员的评分情况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办法的评审。采购人代表的各项评分均在招标文件办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没有发现畸高畸低的评分情况。

三、经审查,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函/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投标供应商须为闸门制造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五、开标和评标/2.资格审查/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投标供应商须为闸门制造商/说明:本表所列内容,投标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审”,经对评审报告资料的审查,中标人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采购响应资格。对于投诉人经自行了解到中标供应商没有所投(液压)翻板闸门的专业能力,投诉人并未提供有关有效证据,是投诉人的主观推断。投诉人以被投诉人的质疑回复“招标文件中规定本项采购范围内的产品若供应商自己没有资格生产的允许外购”的内容来推断中标人是没有液压翻板闸门生产能力,是毫无依据的推断。

四、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四、评分细则/二、技术资信评分/业绩:供应商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液压)翻板闸门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或以上的,每个得2分;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或以上的,每个得4分”,经审查,中标供应商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提供提交了业绩材料,经对合同原件核对,没有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经审核,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没有违反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

五、财政部门邀请本项目原评标委员成员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评审专家认为,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招标文件资料均能说明该公司具有(液压)翻板闸门的综合生产能力,中标供应商也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供应商资质条件。评审专家认为业绩评分是根据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能够反映翻板闸门制造及相应项目完成的验收报告等资料来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得分要求。中标供应商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业绩分得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评出的,并无过错。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对乐清市大荆溪防洪一期工程闸门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CG201712A03)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以及充分证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乐清市人民政府或者温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乐清市财政局

                                                                                                                   2018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浙江省财政厅,温州市财政局,乐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扬州蓝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


乐清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乐财执法〔2018〕85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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