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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管理

发布日期: 2018- 03- 19 11 : 05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6年,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共进场屠宰生猪28.76万头,生牛8450头;“瘦肉精”快速检测7222批次,样品卡17134个,合格17113条,不合格21条;组织执法检查1201人次,查扣没收生猪7头,问题猪肉952公斤,全部予以无害化处理。发出责令限期改正6件,排查隐患9个,取缔私宰窝点5个,立案4件,其中3件因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涉案金额31.8万元。罚没款1000元,生猪处理款2400元。实现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镇(街道)98%以上、城区100%的目标。

私屠滥宰非法行为监管  坚持高压态势,严打私屠滥宰非法行为。在日常巡查、举报(通报)线索摸排和蹲点的基础上,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乐成街道、淡溪镇、虹桥镇、柳市镇等地的5个私宰窝点。其中乐成街道某村李某某私宰病害(死)猪、淘汰种公(母)猪案,涉养殖、中介、屠宰共5人,均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6—9个月徒刑,并处罚金,有效震慑私宰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巡查,采取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式,解决流动肉摊贩在分段监管上存在的管理盲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依托屠管执法协管队伍,组织开展对农贸市场和农村流动肉摊的日常巡查、信息掌握和政策宣讲。

屠宰环节管理  严把生猪进厂查验、待宰、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五个关键环节管理。严格进厂查验, 5月24日,对一小型屠宰点违反屠宰操作规范,作出了暂停整顿2天的行政处罚。对一屠宰场未取得准宰许可即屠宰生猪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联合畜牧兽医局对入场把关不严的小型屠宰点及生猪批发经营户进行行政处罚。2016年,各屠宰场点共检出处理病害(死)猪及产品折合1094.03头,病害牛11头、牛产品21副,全部予以无害化处理,确保病害猪、牛和废弃物100%无害化处理。严格“瘦肉精”企业自检,增加生牛宰前“瘦肉精”自检。

食品安全隐患“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根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部署,抓好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三大一严”专项行动。3月,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各定点屠宰场点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并落实责任。张贴专项行动通告120份,积极营造氛围。对定点屠宰场点进行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5个安全隐患予以督促落实整改,消除肉品生产安全隐患,对落实不力的一小型定点屠宰点予以行政处罚。

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制订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和行事历,召开动员暨屠宰场点整改会,对照目标任务,开展动员部署、集中排摸、资格审核清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整治和代宰行为集中整治。扫雷行动开展以来,接举报5起,开展执法7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核实处理4起,立案4件,集中约谈3个屠宰企业法人代表。抓定点屠宰场内排查整治和场外私屠滥宰非法行为打击,消除肉品安全隐患。按照《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抓好对定点屠宰场点进行卫生、设备、消毒、制度、“两证两章”管理、检验检疫、屠宰技术人员健康体检、无害化处理等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加强对私宰高发的淡溪区域进行排摸。抓抽检,确保完成规定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任务。对红源屠宰加工场自检出的二批次共21头疑似瘦肉精牛进行复检监督,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试点畜产品“两追”工作  按照温州市对畜产品追溯、追踪(简称“两追”)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9月,召开动员会,部署“两追”行动的相关推进工作,成立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两追”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实施方案(乐农〔2016〕126号)。以屠宰和肉品流通企业为重点,开展调查摸底、动员部署和舆论宣传,推广猪肉“两追”行动试点工作。完成全市各屠宰场点的代宰户签订协议书工作,与试点的20户肉品流通经营户签订了承诺书,对试点的各经营户进行了挂牌,并做好一对一的讲解与宣传工作。第一批试点经营户均已挂牌并进行试点二维码打印与试用工作。

小型屠宰场点整合和升级改造  为确保做好全市定点屠宰场点“十三五”设置规划开局工作,推进2016年定点屠宰场点撤并,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屠宰场点撤并和转型升级。印发《关于对定点屠宰场点整合和转型升级实施财政奖补的通知》(乐财农〔2016〕293号)和配套实施文件《关于组织申报定点屠宰场(点)整合和转型升级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乐农〔2016〕152号)文件。按计划于12月完成了七里港临时屠宰点的撤并工作。全年完成55.5万元的转型升级财政奖补额。

肉品跨区市流通秩序管理  依据《鲜、冻肉运输条件》(GB/T20799—2014)标准要求,规范温州地区外屠宰企业流通进入乐清市的生猪产品规范运输和卸载产品平台条件建设。5月,责令温州地区外一屠宰企业依法采用冷链运输和建设生猪产品装卸月台。12月,依法处理该公司未按要求装卸生猪产品违法行为。

畜禽屠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因人事变动,调整了市畜禽屠宰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针对流动肉摊贩的管理难点,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出台纪要﹝2016﹞1号,明确各职能部门间对大街小巷与农村的流动肉摊和路边现杀生牛现卖牛肉摊点的监管职责,建立完善部门间良好的协作机制。

屠管宣传  开展针对性的屠宰食品安全宣教活动。2起私屠滥宰入刑案件入选省屠宰典型刑事案件。在网络媒体和乐清日报上宣传4月查处的李某某屠宰病害死猪案。6月,乐清电视台记者现场报道取缔淡溪镇四都私宰窝点行动。7月,在晨沐广场发放屠管宣传小册子350份。9月,摘录屠管法律法规和选编典型案例制作了4面宣传板画,录制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市各镇街开展为期3天的屠管巡回宣传。11月,邀请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畜牧等部门负责人,召集牛羊屠宰场职工、屠工屠商共48人开展政策法律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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