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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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措施落实 通过简政放权、简化单证审核、放宽境外存放等举措,缩短企业办理贸易资金收付时间,便利贸易收付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按月召开现场核查企业外汇政策交流会。通报现场核查企业货物贸易的资金流和货物流差异情况,解读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关政策,提出各企业在执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解答各企业提出的问题,并发出《温馨提示函》。继续落实推进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辅导员制度。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政策规定传导到涉外企业。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外汇管理相关文件及资料,便利涉外企业。2016年,共受理274笔名录登记业务,165笔名录变更业务,2笔名录注销业务。受理企业辅导期业务报告86笔,贸易融资现场报告3000余笔,出具名录登记表42份。 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通过外汇指定银行或通过微信群进行宣传,指导业务操作,督促企业加快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进度,及时审核企业上报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企业完成审报80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企业完成审报16家,完成率均为100%。 企业分类管理 每月开展对重点监测企业的监测分析,并做好监测记录,对总量差额较大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2016年,共监测重点核查企业120余家,开展现场核查企业31家。强化分类管理,将5家企业列为B类。同时做好跟踪B、C类企业的后续经营情况及到期评估工作。 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监管改革 为更好落实外汇管理“五个转变”,推进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监管进程,根据市中支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要求,将支行货币信贷调统股管理的跨境人民币业务职能全部划转到外汇管理股。建立与本外币一体化监管相适应的股室职能分工、工作措施和相关制度,实现涉外主体本外币一体化监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扩流入、控流出”专项检查 根据上级局下发流出项下外汇业务检查线索开展核查,并及时将核查情况上报上级局。对3家企业的利润汇出进行核查;对1个人支付保险费支出及1家企业大额境外投资资本金支出进行核查;对1家企业异地购汇业务进行核查,并对其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取证。对货物贸易“控流出”专项核查线索进行核查。对总局下发流出金额较大的2家企业发出了《风险提示函》并开展了专项核查;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出情况的核查。根据系统预警情况,将4家定期监测预警流出超50万美元的企业列为核查对象。经核查,该4家企业的资金大额流出主要是正常的利润汇出、境外工程承包项下付汇及境外上市费用支出等。 出口企业监管 对总量差额较大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辖区内7家总量差额较大的出口企业进行集体谈话,传达了“扩流入、控流出”的工作要求,要求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加快收款进度,做好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通过核查将其中4家企业降为B类。对出口少收汇企业进行核查。利用监测系统,开展现场核查,通过系统梳选,对4家少收汇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4家企业提供资料完整、清晰,存在未履行贸易信贷报告义务的情况,但均已在核查期间进行补现场调整报告,并承诺今后及时报告,给予保持A类并继续监测。针对1家企业核查期内出口少收汇620.72万美元情况约谈其法人代表,该企业根据要求加快了收款进度,予以保持A类。 中资企业借外债引导 要求外汇指定银行有针对性地选取资产状况较好且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中资企业借用外债相关政策宣传,并指出中资企业借用外债在融资成本、政策审批、资金使用方面的优势与便利。同时积极与相关外汇指定银行进行沟通,并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全市中资企业借外债业务的发展。12月2日,办理首笔408万美元外债签约登记,此笔中资企业借外债业务属温州辖内县(市)支局第2笔。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 根据新的核查制度及上级局的有关规定建立国际收支间接统计申报考核制度,确保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执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申报质量情况进行排名。开展国际收支非现场核查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外汇指定银行的沟通联系,及时将差错数据和上级的要求反馈到外汇指定银行申报人员,要求其及时修改。加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现场核查力度。2016年,对农业银行乐清支行等4家机构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现场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管意见书。2016年,共核查国际收支申报数据 95836笔,发现错误数据60笔,迟申报数据5笔,多报1笔。及时审核和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690笔。 外汇监督管理 完成对4家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现场核查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管意见书。完成对2家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合规性现场检查工作。对其中1家银行构成“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资料”的行为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完成对1家企业私自买卖外汇案的查处工作,罚没款15万元人民币已收缴入库结案。做好浙江瑞和进出口有限公司私自买卖外汇案未缴罚没款168万元人民币的催告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根据法定程序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乐清市人民法院受理立案,于6月21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案已移交法院执行局执行。做好2015—2016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的评定工作,综合非现场核查、现场检查、现场核查情况,对照考核办法的各项要求对全市外汇指定银行进行考核评定,并发文通报考核结果。 外汇市场调研分析 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加大对异常跨境资金的监测分析,同时,对新政策、新事件引起的外汇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反馈。2016年,共上报信息24期,其中5篇被《外汇送阅信息》录用,1篇被总局《外汇检查动态》录用,6篇信息被温州中心支局《温州外汇通讯》录用,2篇被《温州外汇管理》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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