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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发布日期: 2018- 03- 19 16 : 10 浏览次数: 字体:[ ]

物价监测监管    健全监测站、点网络,提高价格监测时效性和准确度,加强对粮食、食品油、肉蛋菜、石油液化气等列入价格监测的九大类113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的价格监测、预测分析和信息公开工作。做好6个省定点圆白菜农本调查工作。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完成11所从事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和251所从事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收费备案。严格执行国家工商业销售电价下降政策。运用市场机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合理区分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研究出台工业污水按有害污染物浓度多因子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政策。

物价规范调整    实施《乐清市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对涉企行政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进行清理,编制目录,并上网公示。取消和暂停37项收费项目、扩大了18项行政性收费免征范围,于9月进行督查落实。在成本调查和监审的基础上,依法调整了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职业中专住宿费标准,核定了中小学教师培训收费,开展了荆雁供水区域自来水价格调整的相关工作。

物价监督检查    开展节假日粮油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价格巡查,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了涉农、涉企价格收费、旅游市场、医疗教育价费、商品房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督促14所初中学校进行“小升初”预缴学费的清退工作,共清退预缴费87.59万元。对两家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实行经济制裁4.1万元。全年共受理并办结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和价格政策咨询205件。

价格公共服务    推进成本监审工作,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城市供水、乐清市中学生均培养定期成本监审工作;完成荆雁供水定调价监审报告和短途客运成本专项监审工作。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全年办理价格鉴定案件1134件, 为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提供价格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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