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乐清 > 方志·年鉴 > 市志年鉴 > 乐清年鉴 > 2017 > 城乡建设
  • 成文日期: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发布日期: 2018- 03- 19 16 : 05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围绕“五市六城”建设中心,起草出台了《乐清市2016年现代都市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乐清市2016年度现代都市建设考核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将2016年度现代都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逐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功能区。2016年,乐成中心城区建设加快,“八纵十横”道路网、五大中心、三大城市经济平台和“一环二横三纵”城市绿带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综合功能和品质不断提升。全市共完成城市建设投资207.07亿元,占全年任务104.58%(任务198亿元),同比增长33.29%,其中房地产项目完成102.12亿元(任务100亿元),占全年任务102.12%,同比增长18.89%;其他城建类项目完成104.95亿元,占全年任务107.09%(任务98亿元),同比增长51.1%。乐清市住建局获得了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年度考核优秀单位、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筑业管理单项工作先进单位、温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温州城乡规划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等称号。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质量第一、百年大计”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并实行党委班子成员片区负责制。先后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建设等8个活动领导小组,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为明确责任,与100多家建筑施工、监理企业,349个建设工程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年组织大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专题会议7次;举办特种工安全生产知识考前培训班4次,培训企业管理人员347人次;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8次,向建筑工地赠送安全知识宣传挂图2400余张,发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2000册。开展演练和观摩活动,联合消防局、建筑公司在金海湾项目现场举行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实战演练;在新湖海德工地开展“真材实料、眼见为实”的工地开放暨安全施工观摩日活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全年累计开展安全巡查1012次,发放整改通知单(停工通知单)421份,排查安全隐患2037条,已经整改安全隐患1936条,整改率95%;检查工程778次,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98份,责令停工16个工程,不良行为记分12次,立案查处工程2个;累计对76个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差的项目进行停工,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和宣传栏上进行曝光;对16家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安全约谈;对22家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录;对3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房地产市场监管   根据省、市有关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部署和稳定房地产市场机制,坚持一手抓化解库存、一手抓稳定房价,全面落实支持房地产发展的“乐十条”,持续释放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不断缩短去化周期,切实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化。2016年,新建商品房成交7629套,同比增长24%,建筑面积93.72万平方米;房开项目住宅销售4487套,建筑面积60.75万平方米,出售率79%,销售均价为13489元/平方米;商品住房中房开项目(不包括村安置留用地项目)住宅库存量为4310套,去化周期已从2014年底的27个月逐步下降至2015年底17个月,又下降至2016年的13.18个月,处于合理区间内。全年共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售项目27个,批准面积80.44万平方米,批准套数6924套(其中住宅4591套,建筑面积61.52万平方米;非住宅2333套,建筑面积18.92万平方米)。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行为。自2016年5月15日起,正式实施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工作,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网上用户认证管理,已网上备案经纪机构11个,个体90个,通过存量房合同网签办理二手房交易1761套,计成交面积34.74万平方米。做好物业管理工作。2016年,共初审物业企业资质8个,延续物业资质审核8个。指导物业企业做好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申报和复评工作。全年全市共有1个项目申请浙江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 4个项目申请温州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复评。10月,在宏源国际花园召开全市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建设现场观摩会,推广物业管理先进经验和做法。全年共备案物业服务合同16份。做好物业用房验收工作。全年出具21个项目的物业管理用房验收审核意见表。

建筑市场管理   激发建筑行业活力,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深入了解现阶段全市本地建筑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对企业提出指导性意见。开展市建筑业发展大讨论,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项审议并出台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若干意见》。2016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120亿元,同比增长11%,超额完成温州市住建委下达的116.5亿元产值目标任务。加强节能减排,积极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工作,提高建筑企业工业化和机械化水平,引导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全年征收墙改专项基金1200万元,共对130个项目的新墙材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办理返退面积 290 万平方米,返退金额2500万元。全市新建建筑工程约180万平方米,使用新墙材比例达95%以上。激励各参建单位创优夺杯工作积极性,做好建设工程创优夺杯的引导和技术指导服务,并纳入2016年度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2016年,已评雁荡杯12个,拟报瓯江杯8个、钱江杯1个,连续四年在温州排名第一。联合市财政局开展2015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补贴(奖励)资金工作,共有10家建筑企业获得资金补助,累计金额达161.66万元。

城乡规划编制   健全城乡规划编制,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2016年初,《乐清市域总体规划(2013—2030年)》、黄檀硐、黄塘、北閤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均获省人民政府批复;《乐清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乐清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市紫线规划》、S2线7个站点周边的控规等正在编制中。《乐清湾港口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通过评审,正在修改完善方案;《清远路地下商业街规划研究》《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方案已通过评审,正处在公示阶段;在新一轮市域总体规划框架下,对城市、镇规划区内规划编制体系进行梳理,2016年,启动控规编制8个,控规修改项目86个,村庄规划编制15个,村庄规划修改192个,牵头组织会审项目125个,内审项目114个,已经批复项目209个(其中控规编制8个,控规修改51个,村庄规划编制6个,村庄规划修改144个)。

危旧房治理改造   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城乡危旧房改造业务指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危险房屋的鉴定、全市危房的排查督导、城乡危房治理改造业务的指导等工作。出台了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专项行动方案》,推出十项治理改造的新措施。举办业务培训。10月20日,在市委党校报告厅举办了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业务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约500人参加了会议。开展了危险房屋鉴定工作。邀请了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16名结构工程师分成8组(8个片区),每组2名专业人员,4名市住建局中层干部,由局班子成员带队从11月2日开始到现场对乡镇(街道)提出的危险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专业鉴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全市农村危旧住房280677户, C级危房数388户,已治理364户;D级危房2001户,已全部腾空(其中拆除617户)。

“四无”整治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相关政策解读及协调解决疑难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有序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搜集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制定出台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文件,在落实“四无”(即无证无照的、无安全保障的、无合法场所的、无环保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总体部署要求外,对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进行了细化。由市住建局统一安排,各基层所主动与乡镇(街道)对接,由各基层所配合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排查工作,对当日排查数据进行汇总和梳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经信局),并抄告乡镇(街道)和相关执法单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涉及无合法场所8125宗。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市、乡镇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制定出台市、乡镇各级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以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乡镇居民从环境卫生整治和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房乱建、线乱拉等“五乱”问题整治方面开展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度,营造整治氛围,打开整治局面。

信访维稳工作  坚持每月一次信访排查制度,并制定了年度重点信访件领导包案责任表,坚持重大敏感期实行每日一报(零报告)制度,在“G20峰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市住建局局访维稳工作多管齐下,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认真梳理问题清单,从严落实稳控措施,并加强对重点信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积极营造社会和谐安全稳定的局面。2016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822件,同比下降31.16%,其中市长专线409件、市长信箱45件、市信访局交办199件、上门信访143件,参阅26件,对各类信访案件能做到及时交办答复,回复率100%,

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6年,上报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123套,基本建成2512套,交付使用1015套,竣工1562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租赁补贴51户,2016年底在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租赁补贴485户;基本建成限价商品房260套,经济适用住房51套,在建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776套。4月25日乐清市签发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中心区D—a地块经济适用住房(第四批)申请购买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启了景湾花园三期经济适用房项目最后40套的申请购买工作;完成廉租房122户住户合同签订、租金收取工作。

房屋安全管理   加强高层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对辖区内物管住宅小区内的高层建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共排查隐患51处,整改48处(还有3处因为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整改)。推广白蚁防治工作。对仙溪镇北閤社区、乐成街道黄坦硐等古建筑、古村落、文物保护点进行蚁情蚁害调查并免费送药防治。加强物业维修资金保障工作。积极做好物业维修资金及物业保修金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全年共收缴物业维修资金6150万元,累计3.875亿元,缴存面积555万平方米;保修金收缴3100万元,累计1.35亿元;共建账户数36126户。

测绘与地理信息   完成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截至11月底,已全面完成乐清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向浙江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完成移交相关的成果资料,印刷了“基本地理概况”“一区两率”等5幅成果图,对普查中各个子项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乐清市第一次地理普查蓝皮书》。维护和推广“数字乐清”平台。为了使“数字乐清”公共服务平台更加丰富和多样化,新增1:500基础地形图更新数据入库、框架要素和电子地图数据生产面积约103平方公里,完成245平方公里的1:2000电子地图的生产和融合更新。提供测绘保障服务。联合乐清市民政局委托温州市勘察测绘院编制《乐清市地图》,让全市各乡镇、街道第一时间获取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地理信息资料;全年,为20多个单位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提供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用于规划、建设、水利、交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项目建设,提供1:500地形图8700多幅,控制点成果575个,避免重复测绘,减少财政重复投入,按照国家地形图测绘生产价格计7000多万元,同比增长了300%。完成政务地理信息报送测绘校核工作。

便民行政服务   推行便民行政服务制度,实行保姆式动态跟踪服务制、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制、房屋登记预约服务制度、商品房“多证联办”制和“立等可取”等制度。2016年,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183件,计面积464.09万平方米(其中公建项目235件计面积432.38万平方米,私建项目3948件计面积32.71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259件,计面积553.52万平方米(其中公建项目187件计面积303.88万平方米,私建项目6624件计面积233.24万平方米,补办项目448件计面积16.4万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96件,计面积10.84万平方米;建设项目规划选址176宗;1月至8月5日,房屋所有权登记15072件,他项权证11286件,7月20日起,有关房产登记的职能划分给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共接收工程档案235个、地下管线档案217个,接收规划审批档案19686卷;共整理工程档案29470卷、规划审批档案6095卷、通用档案412卷、著录各类档案18127卷、审核入库档案1592卷;共签订告知书269份,业务指导在建工程76个;共接待档案查询2665人次,查阅档案2866卷次,复制档案原件14653张。为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乐清市区划调整后管辖范围,新增白石、翁垟和乐清湾港区管理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