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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理

发布日期: 2018- 03- 19 16 : 52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业固体废弃物  2016年,乐清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3.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31.98万吨,利用率为98.7%。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65万吨,转移处置量为7.59万吨,办理危废转移审批510件,主要为电镀污泥、废乳化液、废线路板等。全市危废经营单位共3家,1家主要处置废旧线路板,全年处置量1835吨;新增2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已完善环保手续,并开始运行。

城市生活垃圾  2016年,乐清城区8街道生活垃圾清运量15.67万吨,无害化处理量15.67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48.3万吨,无害化处理量48.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危废规范化管理  开展危险废物“存量清零”行动,对排查出存在超期贮存、贮存环境风险突出等问题的14家企业,责令限期完成清零任务。加强危废转移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危废台账管理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共审核危险废物转移计划510件,转移危废物7.59万吨。对5家省控重点产危废物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逐步建立危废全过程控制、信息化监管系统。

污染场地排查  对全市76家电镀、造纸和化工行业企业制定3年污染场地排查计划表(2016—2018年),切实督促推进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按计划完成对26家关停搬迁电镀、化工和造纸行业企业的污染场地环境排查。鼓励辖区内已关停重污染企业对原址开展污染场地调查,指导和监督8家电镀企业开展的污染场地调查工作。

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管理   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市各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等开展检查,对18家医疗机构下发整改通知。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经费补助标准,环保、卫生、财政3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乐清市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专项补助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16〕149号),划拨107.8万元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用,有效提高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的签订率。

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  对68家企业的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开展调查,摸清了全市重点行业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等环境基础信息,基本掌握重点行业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数量、区域和行业分布特征等情况,提升了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  督促指导乐清市瑞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电镀污泥项目的建设,环评、能评均已批复,预订设备,开工建设厂房。根据计划,该项目将在2018年建成,投产后能彻底解决乐清市乃至温州地区电镀污泥依靠外来企业处置的问题。新增2家铅酸蓄电池收集经营单位,加强危废经营收集许可证申领相关业务指导。

固废执法监管  利用定期抽查、重点抽查、交叉执法等方式,监督企业危废贮存和处置工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对76家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的检查,形成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环保守法的自觉性,提升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水平。2016年,查处固废危废案件共8件,处罚金额27.8万元,刑事拘留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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