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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8- 03- 19 16 : 54 浏览次数: 字体:[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完成美丽乐清办机构调整工作,创新“生态报表”制度,每月定期发布,制定出台《2016年乐清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考核细则》,强化全市上下联动共建,全面启动乐清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以及雁荡等10个乡镇规划编制,逐步实现“两市”创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转型升级。投资2.05亿元,完成119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受益26450户;完成山地人工造林650亩,人工迹地更新1650亩,完成新建绿地68.83公顷,绿道建设28公里;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处理省级试点工作,完成美丽乡村精品线1条,精品村21个,淡溪镇获评省首批美丽乡村示范镇。

总量控制  总量制度创新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在温州各县(市、区)中率先推出环保和资管办联合办公,以电子竞价的形式开展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交易工作,温州市首家成交额超百万元企业在乐清市产生。全年储备排污权交易项目9个,交易金额达153.6万元,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率达100%。开展“十三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及有偿使用工作,完成核定初始排污权企业166家,收缴排污权使用费265.3万元,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率达97%以上。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全面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提速提效。实施登记表备案和“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改革,在乐清经济开发区开展“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梳理完善“权力清单”,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和豁免审批、模拟审批机制,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全年许可项目环评313个。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控新增污染源,全年因选址不符要求或产业政策不符暂缓或否决项目41个。规范“三同时”验收工作,完成224个项目“试生产”和“三同时”验收工作。

环境执法  2016年,开展环境执法现场监督检查9127次,出动人员23570人次。全面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定量标准,依法立案查处318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318件,罚款总额达1202.4万元。加大涉刑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取缔非法酸洗、非法电镀等窝点,全年移交公安部门涉嫌污染环境案件30件,采取强制措施62人,有力打击、震慑了环境犯罪行为。

环境信访  继续实行24小时接听投诉电话,执法人员轮流值班出动制度。落实环境信访的回访跟踪和督办工作制度,对重点信访件开展回访督办,确保查处到位。全年共受理投诉2155件,办结率达到100%。收到涉及环保相关人大、政协提议案16件,其中人大主办3件,协办9件;政协主办3件,协办1件,以面商会形式积极办理提议案,办理成效获得了提议案代表的肯定。

环境监测  2016年,监测站全年共接受委托860家,完成监测850家,出具监测报告1069份。不统计自动站数据(66182个),采集和分析样品3847个,其中水2907个,气131个,声738个,酸雨59个,降尘12个。获取有效数据35566个。完成36件刑事案件监测,完成 “三同时”验收监测75家。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了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复评工作,新增了PM2.5、汞、砷等7个监测项目,完成了蒲岐和大荆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的运行、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发布交接断面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质量状况。完成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城市站的升级改造并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

“四边三化”行动  2016年,全市共拆除“四边”区域违法建筑2452处,面积184.78万平方米,拆后绿化53处,绿化面积1.56万平方米;新增绿化128处,面积19.1万平方米;建筑立面整治245处,赤膊房整改25处,破旧房屋整修207处,蓝色屋面整改25处;拆除违法广告3596处,面积4.22万平方米;清理乱堆乱放7438处,面积8.28万立方米;青山白化治理1862座;共完成“五水共治”重点项目投资27.84亿元,完成率118.3%,其中治污水项目完成16.5亿元,完成率136.89%;防洪水项目完成7.8亿元,完成率97.17%;排涝水项目完成2091万元,完成率115.52%;保供水项目完成1.72亿元,完成率84.89%;抓节水1940万元,完成率178%;水文化提升3975万元,完成率99.38%;水景观9570万元,完成率143.69%。全市共有省级督办点15处,其中乱搭乱建4处,废品垃圾6处,赤膊房2处,蓝色屋面2处,矿山复绿1处,完成率100%。

排污费征收  全面使用排污申报与收费软件进行申报、核定和征收排污费,完成排污费征收891家次,征收金额1065.3万元。按照《乐清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99万元、地市级环保专项资金97.4万元,乐清市级环保专项资金1118万元。

环境保护投资  2016年,全市投入环境保护资金约20.08亿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7.26亿元,工业污染防治投资3.15亿元,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费用9.53亿元(包括电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投资0.14亿元。

环境信用和清洁生产  开展2016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工作,对辖区176家重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评定绿色企业7家,蓝色企业159家、黄色企业4家,红色企业6家。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上报各类企业环境信息。确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8家,已全部通过审核验收。

宣传教育  围绕中心工作展开多方位、多层次宣传,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乐清市生态满意度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为65名,较上年又提升了2名。动员全市基层妇女组织共1100名妇联主席和村妇代会主任进村居进社区进家庭开展生态满意度入户问卷调查,动员全市机关单位参加模拟问卷调查3166人次,动员25个乡镇、街道和18个相关部门开展提升生态满意度百日攻坚活动等,发放生态满意度调查问卷30万份;组建生态环境讲师团,开展巡讲宣传,共举办讲座29场;会同民间环保组织开展绿色骑行、绘画大赛、电视访谈、生态一日游等共计20余场系列宣教活动,发放问卷及宣传资料5万余份;共发布微信355条,微博396条,刊出乐清日报《生态环保》专刊21期近3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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