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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民服务管理

发布日期: 2018- 03- 20 09 : 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截至2016年12月1日,全市新居民在册人数609696人;出租房在册累积数91741户;新居民登记率、信息准确率,出租房备案率、责任书签订率分别达 95.32%、96.25%、99.03%、100%。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实施  3月3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并决定自7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省委省政府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精神,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新形势,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自2009年《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乐清市已累计发放《浙江省临时居住证》503万本、《浙江省居住证》1.2万本,有效保障了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流动人口安全监管  为加强乐清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2015年10月,印发了《乐清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工作方案》(乐委办〔2015〕70号)文件,开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建立健全了新常态下适合乐清实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

2016年3月底,部署开展了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掌握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基础信息,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G20杭州峰会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首批IC卡式居住证发放  9月12日下午,乐清市开始向在乐新居民发放IC卡式居住证,这是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施行后发出的首批IC卡式居住证。该卡具有商业应用、金融服务等诸多功能,其核心是建立“全员登记、依规领证、凭证服务、量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居住证制度。截至12月底,全市共受理IC卡式居住证335起,发放225个。

“大拆大整”专项行动  10月始,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推进流动人口管理专项整治,有效挤压低端流动人口数量,切实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截至12月20日,全市共见面排查流动人口607247人次,注销176567人。

居住出租房综合治理  10月以来,以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居住出租房综合治理,切实筑牢“安全防护网”。按照“村居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间不漏人”的原则,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排查。推出“十个切实”工作举措,通过切实把握好排查工作的重点、做好强化打击挤压工作以及强化集中清查行动、造浓严管严治社会氛围等举措,迫使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腾空”。明确主体责任,及时整改,以“谁出租,谁负责”原则,要求房屋出租人签订责任书,规定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专项行动开始至12月20日,全市共新采集出租房2645户,注销2816户,排查有隐患出租房15759间,排查隐患部位3813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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