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文化产业政策 贯彻落实《乐清市统筹扶持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继续落实《乐清市重点文化企业、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乐清市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乐清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化产业扶持政策。 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全年引进5个文化创意类项目:乐清市大荆大门农耕文化园、蝴蝶广场项目、路之遥时尚小镇、浙江绿之洲农业观光园、黄金溪综合整治项目,其中总投资超亿元项目3个,省外到位资金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