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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 2018- 03- 20 14 : 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完善医务人员奖励机制,在公立医院取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封顶,由医院自行制定考绩办法,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模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医学人才奖励基金,奖励高级医学人才。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000万元,将医院新增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市财政补助。完善药品采购使用机制,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采购基本达到省规定标准,推进药品采购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第一批、第二批采购成交结果。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完成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增加事业编制报备员额993名。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加大医院控费力度,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为46%,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门急诊和出院均次费用增长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其中均次药品费用分别同比下降2%和9.53%。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市现有临床路径专业数36个,病种数53个,试点病种病例总数2116例,其中入径例数1957例,试点病种入径管理率92.5%。

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完善市财政补偿机制,改变“核定收支、差额补助”办法,建立了按项目补助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补助机制,2016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增加部分全部纳入市财政解决。完善了基层绩效工资制度,允许收支有结余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予以上浮。放宽基层用药限制,出台了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慢性病用药目录规范,与县级公立医院相衔接。允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一定金额的医保目录内不按照基本药物管理的中标产品(其采购金额不超过本单位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30%),方便基层群众用药。

分级诊疗       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市政府出台了《乐清市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柳市镇象阳卫生院、淡溪中心卫生院责任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全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人数为325522人,规范签约率达25.29%,超过温州市下达20%目标。2016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5643431人次,其中基层出院人次达2143人次,同比增长25.77%。全市基层就诊率达61.32%,县域内就诊率达86.06%。

社会资本办医        完善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市财政继续落实奖补资金151.79万元。打通了民营医院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参加事业养老保险通道。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市级公立医院医师经注册登记到民营医院多点执业76人。在民营医疗机构中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乐清开发区医院获评“2016年全国诚信民营医院”,凤凰医院与国企新华医疗合作。2016年,全市民办医院床位占比达27.48%,超过省、温州市下达的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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