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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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学〔2018〕7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浙教教科〔2014〕20号)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区域特色培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底至4月在我市中小学校继续开展以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推动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营造人人关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氛围,进而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以生命教育为主题,充分关注校园危机预防和亲子辅导教育,引导学生利用心理支持系统资源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学生的心理支持系统资源包括家庭、学校、社会中的各种人际资源、精神文化资源、物质资源等。 三、活动内容 (一)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交流活动; 2.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研修培训活动。 (二)各中小学校自行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以组织“六个一”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举办一场专题讲座。各校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全校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大力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与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应对知识,引导学生善待自己,学会利用心理支持系统的各种资源,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学习及生活。 2.观看一场心理影片。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搜集合适的心理影片组织学生观看,并由心理辅导老师对影片内容进行点评,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使学生了解更多心理健康常识,掌握如何解决自身存在的心理问题的方法。 3.开展一次心理知识宣传活动。各校可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园广播以及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主题班队会、排演心理剧、制作手抄报及心灵书签、绘制心理漫画、书写心灵成长征文、初高中毕业班的心理辅导讲座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让学生懂得心理健康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做事,学会面对困难和挫折,使其健康成长,为将来走向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4.召开一次家校心理健康知识座谈会或亲子辅导活动。家长是孩子心理支持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资源,亲子互动的方式方法和对待孩子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人格形成和学习效果。本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宣传月期间,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开展一次家校心理健康知识座谈会或亲子辅导活动,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让家长了解一些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和形式,为学生的成长、学习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并且让家长通过了解学生心理发展的阶段性和特点,懂得用科学的方法建立亲子互动关系,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5.开展一次心理高危学生排查工作。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筛查工作是预防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有效途径。各校要认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5〕24)规定的要求,在4月12日前完成心理高危学生排查并填写《学校心理高危学生排查用表》并上交至市教育局学生科,且建立心理高危学生预警库,制定相关干预方案,进行定期跟踪、动态管理,加大干预力度。对于超出职责和专业能力范围的,学校要及时转介。特别是对于有疑似心理疾病的学生,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建议其尽快到专业机构诊断就医。对经治疗医院认定可以复学的学生,学校应要求家庭提供医院证明,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做好跟踪援助工作。 6.组织一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的重要举措。各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早对活动作出安排,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结合校情,抓好宣传。各校要在落实“六个一”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张贴关爱学生心灵的横幅标语、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材料、制作展板集中展示等形式,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营造浓厚氛围,并及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 (三)形成合力,务求实效。各校要充分发挥学生会、共青团、班集体等组织的主导作用,以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突出活动主题,把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家长学校的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结束后,各校要落实相关人员填写好《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并于5月10日前登录教育报送平台上报相关活动数据。联系人:李华明,61526710;邮箱地址:675388@163.com 。
附件:1.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2.乐清市学校心理高危学生排查用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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