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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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镇属有关单位: 春节过后,企业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企业复产复工前设备检维修作业频繁,安全生产风险急剧增加;一些生产设备停产停工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一些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较长时间停用,不一定安全可靠;部分从业人员还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特别是不少企业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和取得资格证书就仓促上岗;还有部分企业为抢抓“开门红”,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行为,这些都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依法依规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并做到便于操作、及时更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要明确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所有岗位、所有人员,尤其要突出企业“三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所有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其他分管专项(部门)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通俗易懂。 二、多措并举,狠抓防范措施落实 (一)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各类企业必须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卫生知识,熟悉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及危害预防措施,深入了解应急处理措施和应急管理知识。其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五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证不可上岗。尤其当前正值春节过后陆续复产复工,企业负责人应牵头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对接害岗位的员工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员工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职业病的能力,减少因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各类企业切实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每季度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的核心内容,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要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按照规定制定并落实检查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高危行业企业要在检查方案中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安全措施)未经审查或验收同意不得开工生产。严格落实检查验收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邀请专家进行评估和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把关不严、检查不细致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开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并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严格落实新招录员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检测。一方面,春节过后,正值企业招工旺季。新招录员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既是预防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也是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关口。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贸企业务必要做到招录一员就体检一员,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对在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不得安排在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同时也要及时落实好员工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另一方面,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已到期企业按要求落实每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和网上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四)建立完善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全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强化预防为主理念,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建立完善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建设步伐,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实现安全生产由隐患排查治理到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的转变,从根本上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加强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联合执法专项检查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对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未能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对特种设备进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由镇安委办牵头,镇安监所、市监所联合执法,重点对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及安全附件装置、设备运行维护、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了解所使用特种设备的法定机构检验合格证书、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人员管理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安装资质等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芙蓉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乐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芙蓉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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