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签订就业意向书对象: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提前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乐教政〔2018〕3号)精神,经笔试、面试(试课)、成绩公布等环节,现就签订就业意向书事项通知如下: 1.对象:已公布的拟签订就业意向书考生; 2.地点:教育局第五会议室; 3.时间:2018年4月4日(星期三,清明长假前一天)下午2:30; 4.材料:应届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历届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 5.其它:后续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手续按文件规定办理。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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