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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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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以下简称乐清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发布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全文包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政务信息公开统计表。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乐清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乐清市双雁路293弄7号303办公室,邮编:325600,电话:0577-61607163。)
一、概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乐清分中心明确了分管领导,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综合科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指派专职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职能科所也落实了资料收集、整理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为了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乐清分中心查询各种资料,联系工作实际,认真编制了乐清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 政府信息公开最直接的环节就是公开内容的上网填报。各职能科室首先按照《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送分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予以公布之后,再由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将同意予以公开的文件资料进行上传,及时对机构设置、信息栏目等内容进行了更新,通过市政府外网予以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乐清分中心2017年全年累计发文12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其中部门文件总数45条,主动公开23条,不公开22条;政务动态80条。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乐清分中心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乐清分中心未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乐清分中心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乐清分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使乐清分中心的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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