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7096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8〕1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4-10 17:29:42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乐清市预防和打击经济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经济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 集 人:叶伟琼 

副召集人:徐良悟

成    员: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外侨办、市国税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人行、市银监办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

乐政办机〔2018〕14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