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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9031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4-11
  • 有效性:
  • 废止

一、出台《乐清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依据?

答:为进一步加强极端天气应对,确保极端天气条件下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安全,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2号)等法规精神,切实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公共安全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18号)提出的“各级政府要建立以台风、暴雨(雪)、霾等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停工、停市等制度”的要求,制定并出台《乐清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试行)》)。


二、乐清为什么要出台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细则?

答:一是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多发、安全形势严峻,需要构建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全社会共同响应的应急响应体系。二是乐清市已编制了《乐清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对极端情况下学校停课的应急响应措施已经明确,但是因为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工作牵涉面广,涉及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发布、政府领导决策、教育部门部署、众多学校以及数万家庭执行、众多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安排等。三是预案中缺乏具体的执行标准,如什么时候停、谁决定停、怎么停等问题,操作起来有难度,需要制定具体的细则加以规范。


三、涉及停课和误工安排的极端天气种类和预警等级是什么?全市极端天气预警发布、变更和解除责任怎么界定?

答:综合考虑各类灾害性天气对生产生活的危害程度和历史上气象灾害发生的情况,《细则(试行)》提出将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霾五类灾害性天气红色预警纳入极端天气范围。《细则(试行)》明确由乐清市气象台负责极端天气预警发布、变更和解除工作。


四、极端天气停课安排的具体如何实施?

答:考虑到预报存在的不确定性,为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停课措施,又避免停课措施过于突然,《细则(试行)》提出:

当日上午6:00前乐清市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且在当日上午6:00仍维持的,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应于当日全天停课。

当日上午6:00以后至学校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并对延迟到校(含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在校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放学前1小时内遇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或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维持的,学校可提前或延迟放学,并应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学生离校。

另外,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乐政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当达到大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执行停课。


五、极端天气规定误工处理措施的具体规范要求有哪些?

答:考虑到极端天气对生产活动的破坏性和对人身安全可能形成的危害,从保护职工安全的角度,《细则(试行)》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从保护职工安全角度出发,事先制定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下的工作安排,明确推迟上班、提前下班、复工等规定,并告知职工。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对应区域内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启动本部门或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切实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其他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由哪些渠道权威发布?

答:为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权威发布,保障应急响应工作有序、规范、高效。《细则(试行)》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乐清市气象台统一发布,乐清电视台新闻频道、乐清电视台生活频道、乐清广播电台、本地96121气象声讯电话、乐清天气网、乐清气象微博(新浪:@乐清气象)、“乐清气象”微信公众号等为权威发布渠道;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通过“校讯通”、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传播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并告知学生及家长有关停课事宜,提醒学生及家长积极有效应对极端天气。


七、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措施相关各方的工作职责怎么划分?

答:《细则(试行)》提出,乐清市气象台发布部分区域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该区域内的学校和用人单位要按照本细则执行,其他区域可维持正常学习、工作秩序,但要妥善处理相关学生和职工的迟到、误工等情况。公众要主动收听、收看和查询最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掌握预警信号含义和防御知识,主动了解学校、单位应对极端天气计划和安排,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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