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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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属各科室、各职能站所: 为切实推进“清廉乐清”建设,严肃查纠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乐清市纪委关于印发<乐清市“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乐纪〔2018〕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基层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谋私谋利、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经过2018年至2020年三年的努力,力争使基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基层腐败问题持续减少,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的新时代山海清江”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范围 各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村(居)两委成员以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含职工、临聘人员)。 三、整治任务 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下9类问题: 1.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弄虚作假等问题。 2.组织或参与村霸、地霸、宗族宗派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问题。 3.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白条入账、违规支出、村级工程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4.在专项资金管理、非法转让土地,以及教育、医疗、社保、征地拆迁等领域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5.向企业推销产品、承揽工程、搭股、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问题。 6.在涉企服务中庸懒散慢、推诿扯皮、不敢担当、层层推卸责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7.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报复性执法,“没有关系不办事、有了关系乱办事”,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出谋划策、打政策“擦边球”等问题。 8.违规接受协会、企业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其他娱乐活动,收受礼品、礼金、礼卡,变相公款旅游,隐形公款吃喝,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 9.其他久拖未决、群众持续反映的“微腐败”问题。 四、工作举措 (一)全面排查整改。各村(居)、科室要聚焦整治重点内容,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起底问题线索。镇纪委要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问题线索台帐。 (三)开展专项治理。镇纪委要根据9类重点整治“微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向企业推销产品及借款、乱检查等违规执法、基层突出作风问题等若干专项治理,找准发力点,实行精准打击。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务求工作实效。 (四)加强查处曝光。公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邮箱和平台(电话:62276286、“清廉乐清”网站及微信平台),畅通信访渠道。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不收手、不收敛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在面上持续强化震慑效应。 (五)推动建章立制。镇纪委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积极督促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风险管控,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整治由镇纪委牵头主抓,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戴光宇担任组长,党政(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片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镇纪委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任务,加强与边防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资办等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广泛收集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坚持开门搞整治,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吸引群众、企业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等活动中来,切实做到以“让老百姓微笑”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中共清江镇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清江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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