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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家税务局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乐清市税务系统实行涉企税收“柔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75/2018-18189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文号:
  • 乐国税发〔2018〕16号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19 16:42:31
  • 有效性:
  • 有效

市国税局属各单位、市地税局属各单位:

现印发《乐清市税务系统实行涉企税收“柔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涉企税收“柔性服务”十六条措施。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涉企税收“柔性服务”十六条措施任务分解表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税务系统实行涉企税收

“柔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乐清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发〔2018〕18号)和温州市局《关于印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国税发〔2018〕7号)精神,按照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国税系统、地税系统改革创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纳税人遵从度、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重大部署,按照乐清国税、地税系统“带好队、收好税、优环境、促提升”工作思路,主动融入当前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全面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营造亲民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打造为民务实的税收治理环境,推动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措施

(一)刚性变柔性,营造亲民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1.规范自由裁量权力,准确适用处罚裁量基准

进一步落实省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制定的《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合法、合理、公平原则,综合考虑违法的手段、情节、金额、违法次数、主观过错程度、纠错态度等情形,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2.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除上级局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对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商投资企业确实需要入户执法、检查或风险管理的一律要报备报批。对举报新产业、新业态企业(如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税收违法线索不明显的,原则上先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或交征管部门处理,不直接立案。对举报企业“不开发票”的行为,未明显涉及偷税行为的,交征管部门督促企业按规定开具发票,不直接立案。在纠正其税收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税法宣传和辅导,提高税法遵从度。对其他需要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一律报市局研究决定,实行“三个一律”。

3.统筹检查权力运行,加强进户执法计划管理

合并进户执法事项,推行国、地税协同执法,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开展涉税风险预警提醒,国、地税联合以风险提示方式推送给企业,引导企业对涉税风险进行自我评估和纠正,同一企业半年内风险提示不得超过一次。

4.规范稽查案源选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对上级统一部署的“双随机”检查任务,除上级要求直接立案的,一律先由企业自查,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自查环节,鼓励其自查自纠、自我修正,引导依法诚信纳税。对省局风险推送与检查任务、群众举报等重合的企业,能并案处理的一律并案处理,减少执法次数。对拟上市企业安排重点检查前,与市金融办沟通,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5.加大退税企业辅导,助推外贸经济快速发展

对新办企业首次申报退税、对出口税收函调复函核实、对税务总局出口退税分类中的四类企业、对首次办理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申报退税进行辅导。开展出口退税政策宣传,辅导企业做好资料备案,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控建设,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出口业务可能存在的退(免)税风险,化解风险隐患,减少企业损失。

6.优化所得税后续审核,完善后续管理工作流程

除上级局规定重点审核比例内企业的后续管理需报市局统筹外,其余的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以纳税辅导自查方式为主,提醒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7.优化反避税调查工作流程,加强针对性政策辅导

及时开展个性化的政策解读和培训,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时,主要采用税务谈判形式开展工作。

8.开展大企业调查,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

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调查,填写《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调查基础信息表》《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调查问卷》,向大企业出具《税务风险评估工作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

(二)简政加放权,打造为民务实的税收治理环境

9.完善联合注销办法,强化注销信息共享共用

推进“一窗受理、数据共享、分类服务、同步办结”企业注销新模式,力争2018年年底前企业注销实现大部分即时办结。

10.精简优惠办理材料,完善税收优惠办理流程

严格优惠事项办理资料设置,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实行“征前减免”,对部分税收优惠事项实行“以报代备”,以纳税申报代替税收优惠备案,减免的税额在纳税申报时直接从应征税额中扣除。对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事项实行“一次备案多年有效”,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已通过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以无需提供身份证件等复印资料。对于可以通过税务机关内部获取的企业信息,一概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进一步扩大审批事项“先批后审”覆盖范围,以事中事后监管代替事前审批。

11.全面推进电子发票,扩大勾选认证受惠范围

将勾选认证受惠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一步扩大到新办及未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纳税信用D级和特定企业外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无需前往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

12.整合国税地税资源,打造便捷高效办税体系

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省内通办。优化整合国地税办税厅资源,实现纳税人就近办税和“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在基层分局设立国地税联合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打破工作时间的限制,充分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的办税需求。

13.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深化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纳税信用动态管理,对不同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人,实施分级服务管理。建立税收优惠“容缺受理”清单,制定“容缺受理”办法。深化守信激励措施,推荐“小升规”重点企业享受“银税互动”信贷支持,持续放宽“银税互动”受惠面,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14.坚持网上网下结合、推动“互联网+税务”建设

加快推广浙江国税、地税APP。联合推动实体办税大厅与电子税务局融合发展,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优惠网上办理。全面推行票务中心工作,整合优化市局发票库房设置,积极与物流配送公司开展合作,实施“线上申请、线下配送”服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线上申请办理涉税事项,线下邮寄配送发票、涉税文书等服务。

15.推进“僵尸企业” 处置,减轻实体经济税费负担

推进处置“僵尸企业”,落实好债务重组有关税收政策,支持“僵尸企业”加快恢复生产经营;落实好破产清算有关税收政策,支持“僵尸企业”加快实现市场退出;加强国税、地税、法院配合协作,规范司法拍卖交易双方纳税义务。

16.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禁向企业下达税收任务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严禁向企业下达收入任务。依照职责分工,不定期进行自查、监督,发现问题予以严肃追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是税务部门讲政治的具体举措,系统上下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沟通,通力协作,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做好各项措施的承接落地工作,严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各项工作规范执行。

(二)强化精准指导,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过程控制,关注各个节点的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定期反馈,全程跟踪问效,典型经验、优秀做法要及时推送,促进交流借鉴,带动整体提升,做好情况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对柔性服务措施中的先进举措、良好成效、典型案例,要在新闻媒体及税务部门微博、微信等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总结推广,在税务系统中营造尊重企业、关心企业、支持企业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考核监督,严肃问责处理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全市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社会认同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列为年度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考评力度,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要进行主体责任追究和问责,切实保障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乐清市政府办公室。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承办                                                                                    办公室2018年4月19日印发

 

涉企税收“柔性服务”十六条措施任务分解表.doc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乐清市税务系统实行涉企税收“柔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aip

涉企税收“柔性服务”十六条措施任务分解表.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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