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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 2018- 04- 20 08 : 48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伊格)4月18日下午,乐清市委副书记吴松海率队前往雁荡镇、清江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督查活动。

据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括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权权能等内容,通过改革保护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汇报会上,雁荡镇、清江镇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内容在稳步推进,但仍存在进度缓慢、清产核资难度大、土地性质变化大、前期股改工作基础不扎实等问题。

吴松海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要将这项改革工作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同步推进。他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以赴推进。要紧盯时间节点,在6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8月底前完成股份合作社成员身份认定及股权证发放工作,9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要开展专项督导,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工作推进过程的跟踪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三资”管理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落实待遇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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