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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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有关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各村居(社区): 为防止社会养老保障待遇虚领冒领,保障社会养老保障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规定,现就2018年度全市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手续的下列人员,均属领取资格认证对象: (一)企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二)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 (三)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人员; (四)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9月25日,居住在本市以外或出国定居的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人员认证时间可延长至2018年11月25日。 三、认证方式 为方便我市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实现“零”跑腿,根据《关于推进全市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手机APP自助认证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68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4月9月起,所有待遇领取人员都可通过“温州市民卡”手机APP“刷脸”进行自助资格认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此外也可选择以下途径进行认证: (1)居住在本市且已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下同),携本人身份证或退休证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因患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的,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办理。 (2)居住在本市但未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或退休证到辖区人力社保所(分局)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3)居住本市享受企业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到辖区人力社保所(分局)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4)居住在本市的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5)居住在本市的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6)居住在本市以外的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和《异地居住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网上协助资格认证。当地社保机构如未开通网上认证系统,在《异地居住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上,加盖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章后,邮寄回所管辖的人力社保所(分局)。 (7)出国定居的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人员,凭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居住证明,向所管辖的人力社保所(分局)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四、认证要求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2月1日起社保经办机构将视情况分批次暂停发放社会养老保障待遇。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辖的人力社保所(分局)补办认证手续,从补办认证手续的次月起,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障待遇。对已丧失领取资格的人员,若其亲属仍在冒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举报电话:62569600。 五、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一)市人力社保局柳市分局 地址:柳市镇长虹路安宁巷28号,联系电话:62776551 (二)城区人力社保所 地址:乐成街道乐怡路110号,联系电话:62588365 (三)虹桥人力社保所 地址:虹桥镇时代广场B幢3楼,联系电话:62373600 (四)北白象人力社保所 地址:北白象镇东河路23号,联系电话:62961861 (五)大荆人力社保所 地址:大荆镇环城东路176号,联系电话:57578522 (六)清江人力社保所 地址:清江镇人民北路47号,联系电话:62277053 (七)经济开发区人力社保所 地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楼,联系电话:62813905 (八)东城人力社保所 地址:石帆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2128803 (九)仙溪人力社保所 地址:仙溪镇下北阁村仙溪电信局1楼,联系电话:62181610
附件:1.《关于推进全市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手机APP 自助认证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68号) 2.乐清市本地居住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表 3.乐清市异地居住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 4.乐清市本地居住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表 (村居、社区专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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