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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温州市微课大赛的通知
时间: 2018- 04- 26 信息来源: 教育技术中心 字体:[ ]


 

各学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温电教函〔2018〕18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入融合,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有效教学的新途径,要求各学校、各园积极发动宣传、组织选拔推荐在职老师参加第三届温州市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分微课堂和微课程两大类。

       微课堂: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利用单个时长为5-8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灵活、合理运用教育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突破难点、传授技能、培养兴趣、启迪智慧等教育教学目的数字化资源集合。

       微课程:是指以服务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系列化微课堂教学,一门微课程由3个或3个以上微课堂构成。

完整的微课堂和微课程都应包括微教案、微练习、学习任务单等附件材料;

     (二)作品要求教学目标明确,结构严谨,适合学习对象使用,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多方位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单个视频只包含一个教学知识点,该知识点是学生在自主学习时必须要教师讲授才能理解的内容,一般是学习的重点、难点和易错点。所授知识点要求讲解深入浅出,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教学设计合理,构思巧妙,能激发学习兴趣。讲解使用规范学术用语,表述清晰、逻辑性强。

     (三)作品拍摄要求针对不同的主题,运用恰当的信息技术及媒体技术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录制形式,比如录音录像设备(手机/平板/DV)+支架+纸笔/手写板,录屏软件+课件(PPT /Flash等)+手写板,电子白板等。鼓励参赛者在形式、内容、技术等方面进行创新。场景布局合理美观,画面声音清晰,无质量缺陷,尽量不出现授课者本人画面。

     (四)作品后期制作要求每个视频的片头必须要出现年级、学科、教材版本、册数章节和作品名称等信息。微课程还需在每集中注明集数和总集数。报名表中的作者包括视频中的实际授课人、参与材料整理编辑以及制作技术支持人员等,其中微课堂最多3名,微课程最多5名。

     (五)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它资源,需在视频或报名表中注明出处及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作者须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的作品将视为无效作品并取消参赛资格:

       1.将应属微课程类的作品有意拆分成多个微课堂报名的;

       2.视频和材料中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姓名等身份信息的;

       3.经评委鉴定非本人原创,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的;

       4.出现政治性错误和不良信息的;

       5.报名类别错误的;

       6.历届已参赛并获奖的作品(有较大改动的除外)。

       三、推荐名额

      1、微课堂

        各学区按以下数量推荐:城区、虹桥、柳市不少于10个;大荆、白象不少于8个;清江不少于5个;市属学校各推荐不少于2个。

      2、微课程

        各学区按以下数量推荐:城区、虹桥、柳市不少于5个;大荆、白象、清江不少于3个;市属学校各推荐不少于1个。

        、报名方式

        参赛者于2018年4月25日至9月15日期间登录温州教育影院(http://tv.wzer.net),进入大赛相关报名页面,自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和有关材料,确认提交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打印由系统生成的报名表,由学区汇总后交乐清教育技术中心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温州市电教馆,市属学校直接送我中心,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环城东路467号办公楼四楼,联系人:陈培培,联系电话:698111。

       、其它事项

    (一)参加本次活动所有材料申报、作品提交及验收审核都通过网络进行,主办方不向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主办方享有作品独家网络传播权,并择优推荐参加相关大赛活动、资源交流及出版。

    (三)其它未尽事宜均以网站报名页面上的提示为准。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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