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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塘镇开展2018年作风建设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39/2018-18203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南塘委〔2018〕36号
  • 发布机构:
  • 南塘镇
  • 成文日期:
  • 2018-04-27 16:32:08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居),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塘镇开展2018年作风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南塘镇委员会

                           南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

 (此文件公开发布)


南塘镇开展2018年作风建设活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效能革命”,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2018年作风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基层治理活动,以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十大行动为主抓手,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等突出问题,推动干部队伍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我镇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续写改革开放新篇章,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形式主义问题。主要表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整治执行不力。重点整治传达和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坚决,对职责范围工作不担当,遇到难题都要上级拍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致使出现“蜗牛工程”。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督查检查、达标命名、评比表彰、通报表扬、年终考核等检查评比走马灯、做表面文章的等问题。二是整治作风不实。重点整治会上表忠心、会后不用心,作风不深入,对工作进展情况不了解,工作责任心不强,热衷于搞轰动效应、不讲实际工作效果,项目建设弄虚作假,搞“材料政绩”“形象工程”“数字加工”的问题;出台制度“依葫芦画瓢”,制定文件上下一般粗、抄袭拼凑,针对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履行职责热衷于签“责任状”走形式、责任一级推一级等问题。

(二)官僚主义问题。主要表现为整治办事不畅。“只微笑不服务”,政策不透明,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有事办不了,办事慢慢来,将“管卡压”变成“推绕拖”等问题;以集体决策逃避个人责任,遇到难题都要上级拍板,推诿扯皮致使出现“蜗牛工程”、超工期超概算等问题;“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实不到位,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服务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将“管卡压”变成“推绕拖”,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的问题;对待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不讲原则、态度漠然,知情不报、放任自流的问题。

(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主要表现为整治行为不廉。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节礼,公款吃喝改头换面,“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拆分报销、长期挂账的问题;借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休养等名义公款旅游,打着公务出差、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幌子搞“阴阳行程”,由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的问题;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送收礼品礼金,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的问题;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乱收费、乱摊派,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巧立名目,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化整为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等问题。

三、整治范围

中层科室、基层站所党员干部,镇领导班子成员,村(居)两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含职工、临聘人员)。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四风”问题严查纠行动。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切入点,聚焦“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等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坚决防止回潮复燃,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三公管理 “三公经费原则上不得超出年初预算。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等有关规定,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报销等违规行为。从严控制管理考察、培训等集体外出活动,精简行程和人员安排,节约经费支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事业人员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严配备公务用车。严格管理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对照《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发放正面清单》,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或巧立名目、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等行为。

责任科室(站所):镇党政办、镇纪委、组办、宣传办、信访办、财政办、派出所

(二)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行动。 1.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弄虚作假等问题。2.组织或参与村霸、地霸、宗族宗派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问题。3.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白条入账、违规支出、村级工程建设不规范等问题。4.在专项资金管理、非法转让土地,以及教育、医疗、社保、征地拆迁等领域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5.向企业推销产品、承揽工程、搭股、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问题。6.在涉企服务中庸懒散慢、推诿扯皮、不敢担当、层层推卸责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报复性执法,“没有关系不办事、有了关系乱办事”,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出谋划策、打政策“擦边球”等问题。8.违规接受协会、企业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其他娱乐活动,收受礼品、礼金、礼卡,变相公款旅游,隐形公款吃喝,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9.其他久拖未决、群众持续反映的“微腐败”问题。

责任科室:镇纪委、财政办、三资办、派出所

(三)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聚焦镇、村两级责任主体,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找并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力,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高标准严要求镇、村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责任科室(站所):镇纪委、财政办、三资办、派出所

(四)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

1.实行涉企执法报备制度。各涉企执法部门要制定整治方案,实行涉企执法检查内部备案和报批制,推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2.建立完善效能检测点,指定效能监测点联络员,建立互动微信群,镇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及时落实各个企业反馈的问题。3.跟踪督查重点投资项目的落地情况。镇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跟踪督查上级和我镇党委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集中破解一批未落实的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抓好整改落实。

责任科室(站所):镇纪委、安监所、统计办

(五)开展黑恶护伞重惩治行动。把扫黑除恶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纪律保障。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有关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工作不力等问题的举报反映。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

责任科室(站所):镇纪委、信访办、派出所

(六)开展政治纪律大巡察行动1.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研究汇报、整改工作跟踪问效、巡察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细化巡察工作流程,建立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2.开展常态化巡察工作。深化政治巡察,对巡察对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扶贫、扫黑除恶、涉企执法、落实产业政策等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

责任科室(站所):镇组办、纪委

(七)开展民生服务大优化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加强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的执纪监督。紧盯基层站所、村(居), 扶贫、救灾救济、惠农资金、社保基金等领域,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站所):镇纪委、财政办

(八)开展农村“三资”大整治行动。1.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白条”入账、违规支出、村级工程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对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有关科室要适时组织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整改,并视情予以追责。2.规范“三资”日常管理。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提高“三资”管理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合同备案等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工作。加强监管力量配备,落实人员待遇保障,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三资”监管队伍素质。3.解决村级小额支出取得正规发票难问题,实现手机APP(易办税)、支付宝城市服务和便民服务一体机等多渠道办理代开发票业务。

责任科室(站所):镇纪委、组办、三资办、财政办、农办

(九)开展重点工作强落实行动。组织开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文件、会议纪要等明确事项的,予以严肃问责;贯彻不力、推进不快、落实不到位等的,予以通报曝光;虚多实少、甚至说一套做一套等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科室(站所):市纪委、各重点项目指挥部、相关科室

(十)开展行政审批高提效行动。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全进驻。及时公布多部门多层级“一件事情”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行村居导办、代办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同城通办”。

责任科室(站所):镇社会事务办、各基层站所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8年4月底前)。根据工作重点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狠抓问题整改,有关材料报市作风办。

(二)督查督办(2018年5月至11月)。对市作风办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办。积极上报作风建设有关信息,公布作风建设典型问题和工作成果。

(三)巩固提升(2018年12月)。及时梳理活动中的好做法、新经验,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并对活动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刘晓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金笑克,纪委书记张引,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沈统,党委委员黄彬彬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梁维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对负责的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作风办。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班子成员必须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积极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二)严肃问责查处。开通作风建设活动监督举报直通车,设立举报平台(举报电话:57127234)。组建作风建设小分队,采取蹲点暗访、陪同办事等方式对审批服务效能等进行督查。对作风建设中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或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三)强化宣传曝光。对作风建设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公开通报曝光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南塘委2018 36关于南塘镇开展2018年作风建设活动的工 作 方 案.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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