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组织学生参加温州市第三十届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 04- 04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关于做好组织学生参加温州市第三十届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8〕1号文件要求,根据乐清市2017学年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结果和参赛学生比例,现将参赛学生名单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绘画

艺术节绘画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月22日(星期天)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市区划龙桥路1号)3号楼餐厅举行。美术比赛除纸张外,其他笔墨、颜料、画板等工具自备。

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15968777778(610000),邮箱:387743@qq.com

(二)书法

艺术节书法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月15日(星期天)下午13:30—15:30在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温州市万源路168号)举行。书法比赛除纸张外,其他笔墨等工具自备。

(三)篆刻

艺术节篆刻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月15日(星期天)下午13:30—15:30在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温州市万源路168号)举行。篆刻比赛除纸张外,其他石章、刻刀、印泥、字典等所需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备。

联系人:张蝉君,联系电话:15805779669(639669),邮箱:75911422@qq.com

(四)立体造型

立体造型比赛定于4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绣山中学(温州市惠民路866号)举行,请参赛选手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材料、工具自备(不能带半成品),作品须考虑到连接和粘合的牢固度,并呈现一定的空间感。作品规格:占地面积不超过4开,高度不限。立体造型现场赛须一位选手独立完成。

联系人:任貌貌,手机:13777797983、690983,邮箱:315216425@qq.com

(五)摄影

艺术节摄影现场比赛定于4月21日(星期六)上午举行。请参赛选手当日上午8:00到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学院东路(瓯江路))阶梯教室参加预备会。参赛选手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到比赛现场。

比赛采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的方式进行,每位选手拍摄时间内容另定。摄影比赛相机、三脚架等摄影所需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备,必须使用数码相机,且带数据传输线(用于将储存卡内的照片上传至电脑)。

联系人:郑姿姿,联系电话:15088988643,传真:88133153,邮箱:269154395@qq.com。

(六)剪纸

艺术节剪纸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市区兴海路81号)举行。剪纸比赛除纸张、封塑片外,其他剪刀、刻刀、笔等工具自备。

联系人:王智,联系电话:88528699,13057809720,邮箱:wz1114@163.com

(七)设计

设计比赛定于4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温州市少年宫(温州市九山路21号)举行,比赛统一提供白色纸张(小学组8K,初、高中组4K)外,其他材料自备,请参赛选手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请各地各校将参赛选手报名表于4月7日前报送温州市少年宫,联系人:章妍,联系电话:88223961  13676787600,邮箱:184343859@qq.com.

二、有关要求

(一)绘画、书法、篆刻、剪纸、摄影、设计、立体造型比赛,各校须统一为参赛选手制作参赛证(样本见附件2,打印在A4纸上),并于4月12日至学生科加盖公章,选手凭参赛证参加比赛。

(二)微电影比赛纸质报名表和授权书在上传作品后直接在系统内下载打印,经学校签字盖章后,并于4月13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学生科。

(三)各校务必确定专人逐一通知家长,详细告知学生参赛时间、地点和比赛要求,确保学生准时参赛。

(四)若附件1所列参赛学生因故无法参赛,学校需提供文字说明材料,并由家长签字确认。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乐清市2017学年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结果顺延推荐。

(五)各参赛学生对参赛事项尚有不明白之处或因故无法参赛可联系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电话:61526710。

 

                                                   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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