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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校推进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4-09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满足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开展校内托管的目的和现实意义

开展校内托管服务是乐清社区学院在中小学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以外的时间里,受学生家长委托,利用学校的人员、场地等资源,聘请在职教师和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对学生进行的管理服务。它是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难题,减轻群众家庭生活负担,保障学生安全健康的重要民生工作。

近年来,我市出现各种类型的社会培训和托管服务机构,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但存在着大量的无证照经营、服务超范围、管理不规范、收费不统一、安全隐患严重等社会问题,以及出现在职教师参与学生课后托管、有偿家教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民群众负担,影响教师队伍和乐清教育的形象。做好中小学校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能有效帮助家长解决因工作等无法按时接送学生回家、学生在家无人监管等现实困难,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的基本原则

1.公益服务原则。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家长自行承担服务费,提倡对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托管服务。

2.自愿申请原则。中小学校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主自愿,学生家长是否需要托管服务以及愿意参加哪种形式的托管服务,完全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并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申请手续,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

三、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的具体要求

1.严格申请程序

学校申请:中小学校拟定校内托管服务活动方案,每年6月份向乐清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和乐清社区学院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安保科、计财科、乐清社区学院审核批准,报教育科备案后方可实施。

学生申请: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工作要求,学生于每学期初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要建立学生课后服务资格审核制度。按照“学校向家长告知托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家长根据家庭所需选择托管服务类型→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后家长签字确认)→学校审核资格→家长与学校签订协议书”的程序进行操作。

2.明确服务内容

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目前我市家长的需求和学校实际,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的模式分为午间托管(中午饭后)、午后托管(下午课后)和晚间托管三种。校内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各中小学校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把课后托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做到不集中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3.规范服务管理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组班人数,原则上每班托管学生人数小学不超过40人,初中不超过45人,可采用跨年段、跨班级的形式组班,每班每节课至少配备1名专任管理老师,并安排中层及以上干部值班和考勤等管理,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进出有统一组织,活动有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托管时间小学原则上午间托管为1小时,午后托管为1.5小时(节假日和学校重大活动除外);初中午间1小时,午后1小时,晚间托管1.5小时,各中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和选择。

4.控制收费标准

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按照成本核算、分学期收取的方式,适当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乐清社区学院根据托管服务方式,参考周边县市托管服务收费情况和本市托管工作量确定,小学午间托管每生每月不高于80元,午后托管每生每月不高于130元;初中“半托”(包括午间、午后和晚间)每生每学期不高于1100元,“全托”(包括午间、午后、晚间和住宿)每生每学期不高于1500元。乐清社区学院根据学生选择的托管服务方式,以各试点学校的托管班级为单位,开具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票据。

5.规范资金使用

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收取的资金统一在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专用账户,由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代为核算管理,其支出主要用于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聘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服务人员的劳动补贴、科研、培训及学生托管服务风险保证金等,不得用于乐清社区学院教师的福利待遇和其他应由财政承担的支出。被乐清社区学院聘任参与托管服务工作的在职教师所获得的劳务补贴不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

四、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的职责分工

乐清市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由乐清社区学院主办,各乡镇街社区学校协办,各中小学校承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 乐清社区学院和各乡镇街社区学校职责:成立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小组,制定乐清市《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统筹管理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托管”服务经费日常缴纳发放管理和统计工作。

2.市教育局安保科、教育科和计财科职责:安保科负责申请学校场地、设施等安全审核和管理工作,计财科负责全市托管服务经费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教育科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内托管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工作,内审室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内托管相关经费审查工作。

2. 中小学校职责:向乐清社区学院提出办学申请;制定学校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本校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和学生在托管期间的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托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本校托管服务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有专业特长的社会人士的聘用及志愿者的招募,做好各类工作人员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托管服务费收费工作,按时定额上缴社区学院;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3. 教师和工作人员职责:教师和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组织开展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主动并经常与学生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五、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组织保障

1.进一步加强对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市教育局成立乐清市中小学校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财务、纪检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分管业务的班子成员任办公室主任,社区学院和局安保科、教育科、计财科、纪检组、机关纪委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统筹规划校内托管服务各类资源和需求,督促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2.充分发挥学校托管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申请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的中小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

3.切实保障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学生的安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健全托管服务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等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市教育局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凡未购买学平险的学生一律不纳入校内托管服务。

六、明确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责任追究

对中小学校大力推进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学校和校长,市教育局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出现以下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给予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考核降级、岗位调离、免去或建议免去校长及有关领导的职务等严肃处理。

1.中小学校不遵守自愿原则,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推行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

2.中小学校擅自提高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不按规定上交托管服务经费,挪用托管服务经费。

3.学生家长托管意愿强烈而学校推进校内托管不力,或借托管服务之机开展有偿家教、乱收费、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

    

 附件:1.乐清市中小学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申请表

    2.告学生家长书(样本)

    3.乐清社区学院××学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申请表

    4.乐清社区学院××学校学生课后委托管理协议书

乐教〔2018〕25号.doc乐教〔2018〕25号.aip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4月3日


附件1              

乐清市中小学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申请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申请类别

学校名称

(盖章)

办学地址

学校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办学性质

□公办   □民办   □其他

在职教职工

专任教师

学校占地面积

在校学生

班级数

教室数

学生功能教室

图书馆藏书

学生床位数

校内

托管

实施

方案

学校托管方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托管内容和职责、教师安排和学生编班、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可以以附件的形式附后。

 

安保科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计财科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社区学院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科备案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告学生家长书(样本)

尊敬的家长:您好!

为切实解决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等社会问题,满足学生监护人或法定监管人的需求,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实实在在为民办事,进一步规范托管服务,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克服困难,充分利用现有学校的教育资源,在校内成立“乐清社区学院××分校”,对部分学生在学校正常教育时间之外提供校内委托管理服务。

校内托管服务是针对课后看管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开展的服务管理活动,地点就设在您孩子就读的学校内,您孩子可自行选择托管服务模式(午间、午后、晚间、半托、全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开展托管服务的时间段是:××××。学校校内托管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需求和意愿,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当收取一定的管理成本费,收费标准由乐清社区学院根据托管服务方式,参考周边县市托管服务收费情况和本市托管工作量确定。校内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严格控制人数,严禁讲授新课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托管期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并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把以上情况告知你们,请家长们支持、理解该项工作,谢谢合作!

××学校

20××年×月×日

附件3

乐清社区学院××学校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申请表

学生姓名

班级

年    班

家长及

联系方式

其他

家庭地址

申请理由

是否已参加“学生平安保险”?是(   )  否( )

 

                    家长签字:_______

                         20    年   月   日

托管服务模式

(打“√”)

小学:午间托管(  午后托管(  ) 晚间托管(  )

初中:半托(    )   全托(    )

学校意见

 

                 校长签字:_______

                         20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4

乐清社区学院××学校学生校内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现自愿将孩子交由乙方委托管理。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托管期间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乙方为学生提供安全、适当、科学的学习与生活管理。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作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

三、乙方在学生托管期间负责学生安全管理、作业完成及社团活动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1.安全管理:负责学生在托管期间的安全管理。不承担除托管场所及不听从托管老师安全防范要求以外的安全责任,但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

2.课业辅导:负责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辅导。

3.课外活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社团活动、体艺活动。

四、托管费用:一学期________元(托管模式: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以负责的态度按时交纳托管费用,延期或减免交纳需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交纳,如甲方拒不交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托管时间: ________学年第________学期(不含节假日、休息日)。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管理。乙方提供安全的学习条件,确保学生托管期间履行管理义务。

七、学生托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后应前往进行积极救助。学生托管期间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不服从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协议解除: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提出解除本协议,经乙方同意后退费,其费用按足月结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

1、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听从乙方管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2、故意伤害其他学生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3、故意损毁乙方财物造成较大损失的;

4、偷盗公私钱物无悔改表现的;

5、其他严重影响托管协议实施的行为。

九、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和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信息变更,应该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也要将学生午托理管期间的表现与变化情况定期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确定学生的教育方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家长)签名:              乙方(学校)签名:

家长:_________________         校长: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孩子姓名:         ,班级:          ,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