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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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督〔2018〕1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7年 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积极配合,共同做好2018年有关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工作总结 和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围绕着促进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及基础教育重点县提升工作这一中心,明确“补短板、抬底部、促提升”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谋求工作实效,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较好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乡镇(街道)创建:创成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11个,其中先进7个,达标4个;总占比由上年的68%提升至92%,先进占比由上年的28%提升至56%。 (二)普职高创建:创成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5所,总占比由上年的35.3%提升至64.7%;创成省二级中等职业学校3所,总占比为100%,且全部达到二级。 (三)义务教育学校创建:创成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等级学校34所,其中一级3所,二级9所,三级22所;总占比由上年的80%提升至94.5%,一、二级占比为37%。 (四)幼儿园创建:创成省等级幼儿园30所,其中二级8所,三级22所,总占比达到98.58%;完成首轮所有三级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工作,撤销11所幼儿园三级称号。 (五)义务教育均衡系数:义务教育均衡综合差异系数进一步下降,2017年初中为0.2884、小学为0.2864,均达到0.30以下。 (六)发展性评估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完成全市156所公民办中小学校的第二轮终结性评估工作,共评出优秀学校37所,良好学校86所,合格学校33所。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夯实基础,推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1.努力推进省教育现代化市创建。根据原先制定的《乐清市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行动计划(2016—2019)》,我市2017年要申报创建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我们按计划推进创建工作。3月份,抽调人员成立了创建办公室,并对教育现代化市41项创建指标开展阶段自查分析,查缺补漏;经自查,我市41项创建指标得分已从2016年初的715分提升至2017年初的810分,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要求的850分距离进一步缩小。4月份,协同市教育局计财科编制了《乐清市2016年教育发展部分指标数据分析表》,对“2016年温州教育督导公报”中我市的83项指标数据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明确了“短板”位置,为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工作提供了整改依据。5月份,接省教育厅通知函,我市被列入第二轮基础教育重点县,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申报创建工作要顺延到2019年。但是基础教育重点县的整改提升工作也是教育现代化市创建的重要部分,这项工作将为我市今后的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做好基础教育重点县整改提升。7月初,根据《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二轮基础教育重点县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市对生均公用经费、较大班额比例、薄弱学校比例等薄弱环节开展了梳理分析,并召开了31所薄弱学校现场梳理会议。之后,我们针对问题情况,厘清整改思路,着手拟制提升计划。9月21日,我市迎来了第二轮省基础教育重点县前期督导组,督导组对我市前期梳理整改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提升建议。10月26日,《乐清市基础教育提升计划(2017—2019)》正式出台。 3.落实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9月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立即组织召开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指标内涵,落实责任分工。10月初,我们认真汇总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按时上报省教育厅。 4.不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以年报数据为基础,进一步促进经费投入、资源合理配置、薄弱学校提升、班额控制等,不断缩小校际间差距,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创建工作打好基础。10月份,开展对2017年年报上报数据审核工作,及时核实与修正部分学校误报、漏报的数据。2017年,我市较为薄弱的初中、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和生均仪器设备值差异系数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均衡综合差异系数进一步下降。 5.加强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创建指导。根据我市2016年初修定的《学前教育达标(先进)乡镇(街道)创建计划》,积极动员并推进2017年11个乡镇(街道)的申报创建工作,同时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8月22日,市政府牵头召开了2017年全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市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部署了下半年的创建工作,并进行了创建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11月份,我们组织专家组开展了对各乡镇(街道)创建迎评工作的预查指导。12月初,11个乡镇(街道)全部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其中先进7个(仙溪镇、清江镇、城南街道、城东街道、白石街道、天成街道、北白象镇),达标4个(雁荡镇、芙蓉镇、龙西乡、盐盆街道)。 (二)加强督导,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 1.加大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力度。一是创新中小学第二轮终结性评估方式。上半年,我们根据国家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相关文件精神,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共投入资金94万元,委托温州大学基础教育评估中心对全市156所公民办中小学校第二轮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价。第二轮终结性评估工作于4月18日开始,到5月10日结束,持续时间半个多月;温州大学基础教育评估中心共组织了20个评估组,计80多位大学专家教授和中小学教育专家。同时,我们采取了学校挂牌责任督学跟组陪同、旁听等方式,组织挂牌责任督学到校进一步了解挂牌学校近三年的发展状况。二是启动并推进新一轮发展性评估工作。下半年,我们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前两轮经验,拟制并出台了《乐清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实施细则(2017修订)》;同时,对评估系统进行了优化调整。2018年1月16日,我们分别召开了中小学第三轮和幼儿园首轮发展性评估工作推进会议,全面启动、部署、推进新一轮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 2.不断促进各级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一是按计划组织开展最后一批52所三级幼儿园的重新审核认定工作,认真完成了首轮三级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并撤销了其中11所幼儿园的三级称号。二是分两批次对25所申报创建三级的幼儿园开展督导评估。三是组织对申报创建二级的幼儿园开展预查指导;四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三级幼儿园评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对129所三级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率、人员配备等3项必达要求的专项督查,对其中17所存在问题的幼儿园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进行了整改回访。五是根据11月份各级相关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市幼儿园开展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2017年,共计组织各类专家组53组,专家161人次,不断促进各级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 3.继续加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等级学校创建工作。一是年初协同市教育局教育科召开了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等级学校创建动员会议,部署并指导2017年学校创建工作。二是根据温州市等级学校创建考核新要求,对39所计划申报创建一、二级的学校进行了考察、筛选和指导,筛选出12所整体水平较高的学校上报温州参加一、二级评定,并于11月初组织专家组对12所学校开展了迎评预查指导。三是分两批次共组织了6个评估组对22所申报创建三级的中小学校开展督导评估。所有学校均顺利通过评估,进一步提升了我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等级学校总体比例和优质教育资源比例。 4.努力提升普职高学校优质比例。一是做好普高学校申报创建指导工作。我市的省普高特色示范学校比例属于薄弱环节,上年的比例为35.3%,尚达不到教育现代化市创建指标的基本达标要求。通过积极动员和鼓励,2017年,我市有乐清市四中、芙蓉中学、大荆中学、虹桥中学分校、外国语学校等5所普高申报创建省二级普高特色示范学校。6月份和10月份,我们分别组织了对5所普高学校网上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和迎评预查指导;12月份,5所学校全部顺利通过评估。二是促进职高学校优质发展。我市原有省二级中等职业学校2所,省三级中等职业学校3所。2017年,雁荡山旅游学校、虹桥职业技术学校、柳市职业学校等3所省三级中等职业学校积极申报创建二级。5月初,我们组织专家组对3所职高学校的创建及迎评工作开展了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月底,3所学校顺利通过二级评估验收,我市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占比达到100%。 (三)抓好队伍,强化督学责任区建设 1.加强督学队伍建设。3月份,我们对全市中小学校挂牌责任督学进行了部分调整,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突出专业性,并增聘了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调整后,全市学校挂牌责任督学人数从2016年的77人增加到目前的119人,专业结构更加合理,挂牌范围覆盖全市各类学校。同时,根据要求制作了督学证和督学公示牌,不断完善督学公示和持证督导制度。 2.促进督学业务能力提升。3月10日,对新聘任的责任督学开展了岗前培训。11月6日—10日,组织全体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在厦门理工学院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学习,效果良好。通过培训学习,有效提升了我市学校挂牌责任督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推进督导信息化建设。开发了“乐清教育督导”公众号,设置了督导动态、在线资料、经验交流等栏目,搭建督学网上交流、学习平台,推行“掌上督导”。 4.强化“一月一督”工作。规范督学责任区、学校挂牌责任督学“一月一督”工作计划制度,继续推进督学责任区、学校挂牌责任督学结合区域、学校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月一督”活动。2017年,我市各责任区结合实际自拟主题,分别开展了需求性教学常规、食品卫生、校园文化建设、幼儿园保教常规等系列专项督导,积极发挥“一月一督”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四)积极配合,迎接省级各类专项督导 2017年,我市迎接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导”,“幼儿园规划建设、三级幼儿园评定管理情况和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等省级各类专项督导,我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科室,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梳理和组档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17年,我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对普职高学校的“一月一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学校挂牌责任督学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市的教育督导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重点县整改提升为抓手,以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为目标,结合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我市教育工作的重点,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一、促进基础教育重点县项目建设提升 根据《乐清市基础教育提升计划(2017年—2019年)》,努力促进各“短板”项目建设提升,确保2018年目标任务有效完成,同时配合做好迎接省第二轮基础教育重点县中期督导工作。 二、扎实推进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创建工作 在促进省基础教育重点县项目建设提升的同时,稳步推进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创建工作,做好“脱帽换帽”。以2018年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为抓手,查缺补漏,优化提升,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为2019年的申报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督学队伍和督学责任区建设 继续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制度,增强督学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推进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乐清教育督导公众号”平台。结合区域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一月一督”工作,不断发挥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在促进学校规范办学、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中的作用。 四、全面推进新一轮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 根据《乐清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实施细则(2017修订)》,全面推进新一轮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重点做好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工作。在总结第一、二轮发展性评估工作经验基础上,创新和优化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方式、内容,并进一步促进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学校自主和特色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五、争创温州市学前教育达标(先进)县(市、区) 经过2016—2017年的努力,我市学前教育达标(先进)镇(街道)的比例大幅提升,2018年,在做好学前教育先进镇(街道)比例提升的基础上,努力创建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县(市、区)。 六、进一步促进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 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为抓手,结合等级幼儿园评估、幼儿园发展性评估等工作,重点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全面抬高底部;同时加强对一、二级幼儿园的创建指导,努力提高优质园比例,全面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七、努力提升优质义务教育学校比例 经过几年的努力创建,我市义务教育等级学校总体比例已经达到95%左右,但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一、二级)占比较低。2018年,重点加强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一、二级学校的创建指导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课程改革,提升办学内涵,努力提高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比例。 八、加强对普职高学校的创建指导工作 进一步挖掘剩余普高学校潜力,积极动员和鼓励未创建的普高学校申报创建省二级普高特色示范校,并加强创建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省普高特色示范校比例。做好乐清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动员指导工作,实现我市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零突破。
抄送: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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