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新教师三年培养计划(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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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培育、造就一批教育人才为重点, 特制定《乐清市新教师三年培养计划(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新教师三年培养计划(试行) 为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为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师资保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和《温州市新教师基本功训练考评办法》等有关精神及教师成长规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培养,使新教师树立爱教育、爱岗位、爱学生的职业理想,掌握教育教学所需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理解并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与教学内容,掌握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评课、说课、评价(命题)和反思等教学基本常规,具备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技能与基本理论,了解教育科研知识与方法,成为懂教育、善管理、专业化的中小学、幼儿园合格教师。 二、培养对象 新入职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培养原则 (一)实践性。充分体现教师专业成长的特点,课程内容紧紧围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将教育先进理念和专业理论融于鲜活的教育教学实践,关注教师实践经验和教育智慧的提升。 (二)互动性。力求反映先进的培训理念,关注教师成长过程,以教师对自身教育活动的研究和反思为起点,为教师与课程的对话、互动创设空间,促进教师构建新经验,生成新理念。 (三)多元性。以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充分关注教师在个人经历、学科领域、个性成长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师德修养、专业水平、实践能力、教育技术等多方面的发展需求,构建多元化的课程体系。 四、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 由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并聘请市内外教育教学专家对新教师进行通识和专题培训。 (二)分散培训 新教师虚心向指导师和同伴学习,认真备课、上课,积极研讨、反思。通过师徒结对、同伴互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课堂执教能力。 (三)自主研修 新教师结合自身专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与科研能力。 (四)考评跟进 新教师在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和自主研修过程中,需完成一系列相关的任务,根据任务完成的态度和成效进行相应的考评,评出一批“教坛新苗”。 五、培训管理 (一)强化培训班级管理 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实行通识和分学科培训,配备正、副两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严格培训纪律和考勤纪律,请假达到3天或无故旷课2天的,延到下一届培训。 (二)完善指导师制度 每学科配备若干名指导师,指导师要做好新教师的学科教学实践、教育教学常规等指导、帮带工作。各指导师的带徒帮扶情况将作为名优、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指导师应具备以下资历之一: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名师,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优质课)评比一、二等奖获得者。指导师主要由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选聘。 (三)加强自主研修管理 新教师自主研修主要由学校负责管理,指导师做好定期检查,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各项评比检测自主研修成效。 六、培训及考评内容 新教师三年培养计划采用“学、教、评”一体化的方式,以落实课堂教学的基本规范为重心,以备课与上课为抓手,以专业培训、目标考评和教坛新苗评比为推进手段,努力为新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与展示平台。 培训内容参照《乐清市新教师三年跟踪培训项目培训方案》。 考评内容具体如下: (一)“学”为中心(第一年):以考勤记录和系列作业考评为主。 1.培训考勤记录计分; 2.系列作业计分(以《乐清市新教师三年跟踪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安排中的作业为准)。 (1)一篇说课稿(突出教学环节和设计意图); (2)一份班主任常见问题(选其中之一)处理方案; (3)一篇教育教学专著读后感; (4)一篇特校观后感; (5)一篇班级工作观察日志; (6)一份单元作业; (7)一篇教学反思; (8)基本功评比(演讲和写字); (9)试课(模拟上课)评比。 (二)“教”为重点(第二年):以教学常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质量检测)检测为主。 1.一份教学设计(详案)和该课的教学课件; 2.听一节课,课后上交: (1)一份听课教学实录; (2)一篇评课稿; 3.一份作业批改讲评教案; 4.一篇教学小论文或一篇教学案例; 5.命制一份单元试卷。 (三)“评”为主体(第三年):以课堂教学展示和评选为最终落脚点。 1.材料上交:根据前两年各考评内容的分数及三年内获奖、荣誉等计分; 2.上课评选。 七、考评方法 (一)第一年试用期新教师填写《乐清市新教师培训学员鉴定表》(详见附件1)和《乐清市新教师第一学年(试用期)考评表》(详见附件2),并根据各考评内容提供相关考评材料。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以考勤和作业两项内容为准,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考评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8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等第优秀者,推选为当年的“优秀学员”,并以10分的附加分计入当年的考评总分内。试用期考评合格及以上者,当年度市教育局给予转正;考评不合格者,当年度不予转正,需参加下年度培训,考评合格后给予转正,若考评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第二年对新教师的跟踪考评以教学常规检测为主。新教师填写《乐清市新教师第二学年考评表》(详见附件3),并根据各考评内容提供相关考评材料。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考评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8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等第优秀者,推选为当年的“优秀学员”,并以10分的附加分计入当年的考评总分内。 (三)第三年侧重对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考评。新教师填写《乐清市“教坛新苗”评选综合考评表》(详见附件4),根据综合考评表中“第一、第二学年综合考评”一栏分数,选出30℅的新教师,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课堂教学水平的考核评定,然后由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综合评定,评出“教坛新苗”。对获得市“教坛新苗”称号的教师,由乐清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其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新教师培养考评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政工科、市教师进修学校、市教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教师培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师进修学校分管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评活动的日常工作。
附件: 1.乐清市新教师培训学员鉴定表 2.乐清市新教师第一学年(试用期)考评表 3.乐清市新教师第二学年考评表 4.乐清市“教坛新苗”评选综合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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