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虹桥中学按48个班级办学规模建设的批复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4/2018-18216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教计〔2018〕20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11 16:30:08
  • 有效性:
  • 有效

虹桥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按48个班级办学规模建设的报告》收悉。

虹桥中学为浙江省二级特色示范校,现有班级数为28个班,在校生1255人。学校占地3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400平方米。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发展情况,为更好的发展我市高中教育,提升办学水平,计划整体搬迁虹桥中学,新校址选在虹桥镇瑶南村,占地面积140亩,预测未来要达到48个教学班。

根据以上情况,经研究,同意虹桥中学按48个班级办学规模建设。

 

此复。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教计〔2018〕20号.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