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乐清市第13届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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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现将举行乐清市第13届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活动,请各学校精心组织报名参赛。 2018年5月11日 乐清市第13届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二、承办单位:乐清市业余体育体校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6月2日—6日(周六至周三),在西门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赛办法: (一)组别 高中组 初中组 小学组 (二)资格要求 1.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必须在校有学籍生均可组队参加。 2.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所代表学校的学生或已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含青年队)注册或试训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方法 比赛采用单循环制。如参赛队数超过6个队(含6个队)时,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 A、B两个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办法采取抽签形式进行编排。小组前二名交叉进行淘汰赛。如参赛队伍超过12支(含12支)时,分A、B、C、D四个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办法采取抽签形式进行编排。小组前两名交叉进行淘汰赛。如果参赛队超过24支(含24支)时,分8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办法采取抽签形式进行编排,交叉淘汰赛按照世界杯规则进行比赛。 (二)第一阶段决定名次办法 第一阶段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各得1分;比赛队伍少于6支是平局以互射点球决定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和多少(50分钟内的进球,同下)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如分组比赛交叉淘汰赛平局直接点球不踢加时赛。 (三)竞赛规则 1.采用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8人制,场地按实际情况进行。 3.比赛时间:小学组50分钟,中学组6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4.每场比赛替换运动员不限。换下的队员不能再上场。换人必须在死球情况下进行,并经主裁判允许。先下后上,否则黄牌警告上场队员。 5.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时,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包括罚点球)直至比赛结束。 6.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场比赛时的号码(上衣后面的高为25厘米,左裤左腿前面高为10厘米)必须与报名表所填号码相等,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服装颜色须与队友和裁判有明显不同。 7.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足球服装、足球袜、足球鞋(鞋钉不能为钢铁质材料的皮质钉鞋、帆布橡胶钉鞋)、护腿板,严禁佩戴可能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的物品。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8.小学组比赛使用4号足球,中学组比赛使用5号足球。 9.凡各队工作人员、运动员在场内外与比赛相关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的,仲裁委员收到书面报告后,经查核实如情况属实的,将对该队进行相关处理。 10.赛后双方教练在比赛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1.其他规则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规则。 (四)赛风赛纪 1.参赛球队,要服从组委会的组织、协调和安排。 2.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赛前赛后场上双方队员要相互握手致意。参赛运动员要尊重队友,尊重对手,尊重裁判。 3.要服从裁判的判罚,对裁判判罚不满的坚决给予处罚。比赛出现争议,统一由领队或教练向组委会提出。 4.领队、教练、队员在赛前、赛中、比赛暂停、中场休息或赛后参与打架、斗殴的,组委会将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和获得的名次,追回奖品,追究学校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5.比赛弃权和罢赛 (1)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球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赛: ①非不可抗拒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②上场比赛球员少于5人。 ③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①运动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参加比赛,经组委会同意,可按弃权处理,判对方2:0胜。 ②如运动队某场比赛无故弃权或罢赛,除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对方2:0胜外(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另对该运动队通报批评并做相关处理。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2: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③比赛双方球队无故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另对双方运动队通报批评并做相关处理。 6.比赛取消及比赛中断的处理程序 如果裁判员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任何其他包括但不局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等事故,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或在正常比赛结束之前中断比赛,则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比赛将被自动延时或暂停三十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开始或重开,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或重新开始。 (2)根据裁判员判断,如果他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使比赛恢复重新开始,则可再延长三十分钟。如果第二个三十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能得到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放弃该场比赛,并报组委会决定何时、何地进行补赛。 (3)对于中断的比赛,补赛从比赛中断时间起恢复。 7.红、黄牌 (1)同一名队员累计2张黄牌,则在第2张黄牌场次后顺延停赛一场,停赛后该队员累计黄牌数不再累计,由组委会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2)一场比赛,同一名队员受罚累计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一场。 (3)一场比赛,运动员被直接出示红牌后,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一场。 (4)小组赛的黄牌不带入淘汰赛阶段。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高中,初中,小学组均录取前八名。前三名奖励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第四名至第八名奖励荣誉证书。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学校请于5月27日(周日)24:00 前登陆网址进行报名,平台时间点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咨询陈平:611386;15157771386。比赛问题咨询施孝平老师:662531;13868752531。 2.以校为单位组队(小、中学分别组队),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15人(小学组男女不限)。 (二)报到 1.报到时必须向大会提供以下材料审核,赛事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1)参赛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或公安机关盖章的身份证办理通知书原件或附有照片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盖有学校印章。 (2)各代表队人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比赛往返途中及赛事期间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据。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合格证明(心电图报告,参赛前30 天以内有效)。 2.报名单经审核有资格不符者,将直接取消该学生的比赛资格,不再予以调换或补充。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委托乐清市足球协会指派。 九、其他规定: (一)比赛过程中和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和获得的名次、追回奖品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二)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的,需向主办单位或大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 (三)各校运动队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切实做好比赛期间的学生训练、比赛、交通、住宿等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四)比赛期间各代表队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均回原单位报销。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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