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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5-18 信息来源:学前教育科 字体:[ ]

 

乐教幼〔2018〕12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8〕18号

ge各学区、幼儿园各学区,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8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是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和具体案例,帮助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的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历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乐清市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 “童心童梦·同心同行” 亲子操比赛

1.活动时间:5月26日上午;

2.活动地点:乐清市新体育中心正泰馆。

(二)展专业素养,秀幼师风采----“你问我答”咨询会活动

1、承办单位:各学区;

2、咨询主题:幼小衔接;

3、活动时间:6月中旬;

4、活动方案由各学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首届幼儿园领航教师评选活动

1、评选时间:6月下旬;

2、评选办法:另见《乐清市幼儿园领航教师评选方案》。

(四)“瓯越幼师风采”主题征文评选活动

1.征文对象:幼儿园教职工、家长,各幼儿园要发动家长积极投稿,通过不同视角讲述幼儿教师生活工作、与幼儿互动交流的故事;

2.征文要求:文体不限,字数不超过1000字;另附能体现文本内容的照片数张;将文本和照片打包,文件名以【瓯越幼师风采+单位+姓名】命名;

3.征文投稿邮箱:1954232820@qq.com;                  4.截稿时间:6月10日;

5.评选办法:“温州学前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开设“瓯

越幼师风采”栏目,“乐清教育网”开设“乐清学前教育宣传月”栏目,优秀征文将在“瓯越幼师风采”和“乐清学前教育宣传月”宣传推广;对优秀征文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予以通报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幼儿园要及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显示屏、微信群、QQ群、宣传栏或宣传版面、标语、发放宣传页、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组织孩子以“画画我的好老师”“夸夸我的好老师”等各种活动形式表达敬师情感;通过开展师德演讲、“最美幼儿园教师”等评选活动表彰优秀教师;或借助“六一”亲子活动、家长开放日等多种活动,确保宣传深入持久高效。

(二)突出主题,丰富内涵

各学区、幼儿园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围绕宣传主题,立足幼儿园保教工作实践,展现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内涵,树立幼儿园教师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回应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实际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关心理解。

   (三)把握时机,体现成效

各学区、幼儿园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情况及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或视频等报送至教育局学前科邮箱XQK61526707@QQ.COM ,教育局将择优宣传推广。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