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我爱诵诗文”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时间: 2018- 05- 21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开展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工作,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浙江省语委、教育厅和温州市语委、教育局文件精神,决定举办2018年“我爱诵诗文” 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6月9日-10日举行,地点另外通知。

三、比赛要求

(一)比赛围绕“我爱诵诗文”主题,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讴歌伟大祖国、伟大人民、伟大的中华民族,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二)教师比赛作品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学生作品以《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附件中的推荐篇目为主,也可以选择中国古代、近代优秀文学作品;不能是自创作品。

(三)教师比赛以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进行,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学生比赛朗诵时间,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参赛师生个人和集体项目不可兼报。

(四)朗诵环节可以根据诗词内容适当配以手势、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以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四、比赛分组和奖项设置

教师比赛分个人组和集体组;学生比赛分小学个人组、小学集体组、中学个人组和中学集体组。集体组人数为2至6人(含参加表演人员)。

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学生比赛各组别获得一、二等奖节目的指导师将被授予优秀指导师。教师个人组和集体组分别推荐2个节目,小学个人组、小学集体组、中学个人组和中学集体组四个组别各推荐3个节目,参加温州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校按照比赛评分标准(附件1)认真选拔参赛节目,每所学校教师、学生各限报1个节目,在6月4日前将参赛节目推荐表(附件2、3)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教育科(2),并发电子稿。

联系人:吴老师,邮箱:190784116@qq.com,电话:61526706。

 

附件:乐教普〔2018〕16号.doc

                1.乐清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2.乐清市教师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3.乐清市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项目

标    准

内容

表达

(80分)

(1)朗诵内容符合本次比赛要求,突出主题,健康向上,思想性强

(2)语音标准,吐字清晰,表达自然流畅

(3)感情真挚饱满,语调处理到位,节奏把握得当

(4)能正确把握作品内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

表演

(10分)

(1)衣着得体,与朗诵内容相协调

(2)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3)手势、表情等态势语言表达合理,能正确反映文章的内涵

(4)表演与朗诵融为一体,以朗诵为主要表现形式,非舞   台剧表演和诗歌歌曲演唱

创新

(10分)

(1)朗诵形式富有创意,表演者使用的诠释方式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2)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特色的形式朗诵

(3)背景协调,氛围营造、道具使用等有创意

 

附件2

 

乐清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教师组)

 

姓名/集体名称


所属学校

                           (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手机


节目名称


申报组别


节目时间


人数


指导老师

(填写1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节目构思简介(含节目形式、音乐等)


(此表可复制)

附件3

 

乐清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学生组)

 

姓名/集体名称


所属学校

                     (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手机


节目名称


申报组别


节目时间


人数


指导老师

(个人组填写1人,集体组不超过2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电话


手机


节目构思简介(含节目形式、音乐等)


(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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