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市“十三五”期间第三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5-25 信息来源:政治工作科 字体:[ ]

 

 

 

关于举办温州市“十三五”期间第三期

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中小学校长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2016—2020年)》等要求,中学新任或拟任正、副校长都必须通过任职资格培训,方可持证上岗。结合我市中学校长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十三五期间第三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名额

各县(市、区)、市局直属(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全日制普通中学未经任职资格培训的正、副校长。

由于本次培训招生计划不超过70人,根据我市人口分布及学校比例,制定如下招生额度分配计划,若出现个别县(市、区)名额未满,可酌情予以调整录取。

 

辖区

招生人数

备注

市本级

5

鹿城区

3

龙湾区

3

瓯海区

5

洞头区

1

乐清市

10

瑞安市

10

永嘉县

7

文成县

3

平阳县

7

泰顺县

4

苍南县

11

浙南产业集聚区

1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结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对于校长专业职责的规定,本次培训设置五大模块的内容,分别是专业素质与修养、学校规划与建设、教育理念与改革、学校法治与应对、学校管理与实践。

本期培训班采用分段集中授课、小组交互学习实践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集中学习阶段,既有系统的理论学习,也有专题讲座和典型案例分析,全程体现合作学习和体验式教学的精神,充分利用各项现代化手段、资源,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方法加以展现。集中学习中间有间隔,给予学员时间和空间消化成果,加以反思提炼,从而进一步完成任务,提升效果。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的时间跨度为3个月,即从201810月至12月,共计300学时。其中,201810月中旬至 11月中旬,为集中理论学习与小组实践结合;201811月下旬,安排出省调研;201812月,完成作业,举行成果交流与结业典礼。具体时间由培训单位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另行通知,培训地点为温州大学。

四、培训经费

1.本项目培训费为7800元(不含住宿)/人,12000元(含住宿)/人;

2.培训期间培训费、学员往返差旅费、外出调研等费用均回原单位报销。

五、推荐报名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推荐报名工作,填好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于2018430日前,将扫描件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以下邮箱78993308@qq.com 。学员名单经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培训单位负责通知培训相关事宜。联系人:林鹣鹣,联系电话:88373049

注:乐清市参加培训的对象请将报名表电子稿于2018529日前发送到邮箱:yqzgk62522082@qq.com,联系人:叶尚侃,联系电话:62522082,由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汇总学员名单统一上报到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

 

附件:温州市十三五期间第三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学员报名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4 16

 

 

 

 

 

 

 

 

 

 

    附件

温州市“十三五”期间第三期中学校长

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

   单位(盖章):                                 日期:2018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务

分管

方向

学历

工作单位(学校)

/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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