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住建局开展《浙江省农村住房 建设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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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浙江省行政区或内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作出新规定。 为了深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宣传工作,4月28日上午,乐清市住建局组织城乡建设科、城区住建所、东城住建所在晨沐广场上进行《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引吸了大量的群众来咨询《办法》的相关内容,并向群众发放《办法》单印本和宣传资料。 同日,为配合温州市住建委走入“千村万户”宣传活动,乐清住建局下属15个基层住建所(分局)同时在全市100个村进行走村入户式的宣传活动,在各个村里挂宣传横幅,在村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给村干部和村民送去《办法》单印本和宣传资料,给建房户宣讲相关政策。 4月28当天,全市共悬挂宣传横幅300多条,张贴宣传挂图200多套,分发《办法》单印本约5000本,分发宣传资料12000张。接下来乐清市住建局将对全市900多个村进行全覆盖、走村入户式的宣传。 |